这个逻辑很正!收购方与被收购方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
合则一荣俱荣,分则一损俱损,考验他们的智慧的时间到了
搞笑,这哪里是同一大股东,交易对象是它的股东,人家跟谁同一大股东,别搞混了收购标的和收购交易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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