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人的视角不一样吧,反正低价定增除了有钱的机构和大股东,其他股东都被排斥了,那么低的价格定增,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低价获得股权呢,一看就是不公平,我说的是要公平。
配股的话,至少对所有股东的选择是一样的,配股价格一样,按照持股数量配,持股人自己不配可以自由选择放弃权利——权利有了,是否行权是股东自己事,而不是没有商量就不给权利——非公开发行(即定增)就直接剥夺了其他股东的权利。我说的是权利要公平,不是股东自己在市场选择买入还抵消这种不公平造成的,所以根本就是两回事。配股和可转债发行,股价也可以走低,所有股东都可以从市场买呀,这是本来就有的权利。
我从头到尾说的是公平,公平,公平。不是其他的。这是我对定增和配股的看法,无法认同你说的说法。只要是低价定增,就是剥夺了其他股东的权利,无论融资本身有多么急需和合理,两回事。
另外,可转债其实是一种变相的配股方式——延迟配股而已,所以意义趋同配股,大小股东都公平,因为所有股东同股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