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600748)4月29日披露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7.87亿元,同比增长183.02%;归母净利润2.86亿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1.29亿元,同比扭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1亿元,上年同期为-8.11亿元;报告期内,上实发展基本每股收益为0.1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82%。
已成功代理A股多只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提醒您: (1)凡在 2017.3.29 至 2022.1.11 期间买入上实发展股票,且在 2022.1.11晚间收盘时 仍然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通过诉讼获赔。
(2)凡在2022.12.27(含当日)之前买入上实发展股票,且在 2022.12.27晚间收盘时 仍然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登记。
2023年一季度,公司毛利率为19.13%,同比下降7.27个百分点,环比上升0.62个百分点;净利率为10.59%,较上年同期上升12.57个百分点,较上一季度上升3.80个百分点。截至2023年6月5日收盘,上实发展(600748)报收于4.06元,下跌1.69%,换手率1.89%,成交量34.81万手,成交额1.4亿元。
2022年12月28日,上实发展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2]316 号),经查,上实发展存在以下问题:(一)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二)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三)虛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
上市公司息披露是连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最重要的环节,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的主要渠道,对投资者决策意义重大。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律师提示受损投资者,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尽快加入索赔。
特别说明:
1. 根据2022年1月22日新颁布的司法解释,不再要求以行政处罚为前置程序,所以投资者不用再等待证监会的最终处罚就可以提起诉讼。律师建议投资者尽早参与诉讼。越早起诉对后期获赔约有利。
2.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