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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12月8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旨在规范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及分配管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提升券商机构投资者服务能力。1)2007年2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公司佣金分仓上限等作出要求;2023年7月,证监会印发《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合理优化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制度。2)本次研究制定《规定》,旨在优化完善交易佣金分配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分配行为的监管,更好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提升券商机构投资者服务能力。
《规定》调降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降低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严禁转移支付、交易佣金挂钩基金销售考核,并要求基金管理人每年披露交易佣金分配明细等。1)合理调降公募基金的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其中被动股票型基金产品不得通过佣金支付研究服务等费用,且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其他类型基金产品通过佣金支付研究服务费用的,佣金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佣金率水平的两倍;平均佣金率由证券业协会定期测算;费率高于上述规定的应在3个月内完成调整。2)降低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超过10亿元的管理人,将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不足10亿元,维持比例上限30%;券商交易模式、新增租用交易单元模式的第一年,佣金比例不适用前款规定。3)强化基金管理人、券商内部制度要求。包括严禁使用交易佣金向第三方转移支付费用,严禁将基金证券交易量、交易佣金作为销售部门、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人员的考核指标等。4)明确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要求。每年3月31日前,须在官网公开披露选择券商的标准和程序、与券商的关联关系、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交易量年度汇总及分配明细、交易佣金年度汇总支出及分配明细等。
预计公募基金佣金总额下降33%,对券商业绩影响有限;交易佣金集中度下降、使用更为透明且场景规范至研究服务;利好机构服务综合化、专业化水平更高,投顾服务能力更强的头部券商。1)以2022年数据测算,《规定》实施后,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总额将由188.68亿元下降至126.36亿元,降幅为33.03%,上市券商调整后营收预计下降1.31%、归母净利润下降2.05%,整体影响有限;2)预计交易佣金集中度将有所下降,交易佣金使用更为透明,场景将规范至研究服务,基金销售与第三方转移支付等场景将不复存在;3)券商机构服务将走向综合化、专业化,财富管理将加速由“流量”向“存量”模式转型,资产管理规模与投顾服务将成未来竞争制高点。
建议关注机构服务综合化、专业化水平更高,财富管理投顾服务能力更强的头部券商。$中信证券(SH600030)$ $中信建投(SH601066)$ $东方财富(SZ30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