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前100名,民营地产企业,企业与创办人财产必须收归国有,否则公平何在?$SOHO中国(00410)$ 侥幸离开的,也要充公!这群人建了20亿人居住的房子,患害无穷!这群人不是企业家,是特殊时期的产物。
此计甚妙,我等屁民喜欢听
房子多不好吗?一人分两套,大家都乐意
建房子的建工企业算企业家吧
文革余孽?
滚你大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