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一则有关券商一哥董事长被限制消费的消息在网络刷屏。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5月13日,中信证券董事长张佑君已被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相关内容显示,该限制消费令由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向中信证券下发。
究竟发生了什么?中信证券董事长竟收到了限消令
据媒体报道,此事因一位中国台湾居民余国菁与中信证券的证券投资纠纷而起,前海合作法院称,其于2020年5月7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余某菁申请执行的中信证券的证券投资纠纷一案,因中信证券未按照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前海合作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限制中信证券及其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张佑君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公开信息显示,张佑君,1965年生人,于1995年中信证券成立时即加入,担任中信证券交易部总经理等职位。2016年1月获任为中信证券董事会执行董事,同期获选中信证券董事长,2019年12月再度获选连任这两项职务。
具体来看,法院限制了中信证券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张佑君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这些行为,包括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等。
如果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中信证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目前张佑君只能自己掏钱坐飞机、坐火车软卧。要是因公务必须得有上述消费行为,张佑君必须向法院申请,报备法院。
这桩引起中信证券董事长被限制高消费的案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是这样的。2002年左右,时属台湾居民的余国菁以余崞清的名义在中信证券办理了证券基金账户。当时该身份证无法升级为二代身份证,而且该身份证也于2010年遗失,但余国菁在办理的时候,填写了相应的申请书资料。
申请人处的签名为余国菁亲自签署,他也知晓该账户的密码。余国菁认为,虽然自己以他人名义办理账户的行为不妥,但办理的账户及账户内资金应归自己所有。就这样,余国菁将中信证券诉至法院。
对于中信证券及张佑君收到限消令一事,15日晚间,中信证券做出了回应:目前张佑君先生的工作及出行一切正常。经核查,事实情况如下:关于纠纷发生原因,中信证券有关负责人表示,系个人客户与公司营业部就公司落实反洗钱相关工作中产生纠纷,涉及金额13.98万元。中信证券依法办事,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规定,不存在任何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
中信证券还表示,将依法妥善处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张佑君本人正常工作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