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中签”证监会IPO现场检查后终止审核;北交所迎来首场“发审会”,还有一家IPO企业终止上市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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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中签”证监会IPO现场检查后终止审核

证监会2021年11月19日公布的:发行监管部沪市、深市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截至2021年11月18日).xls江苏冠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终止上市审查。

2021年11月17日吉林证监局: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合作协议

 

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抽签情况(2021年7月4日)

时间:2021-07-04来源:中国证监会 网页链接

  根据《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4号,以下简称《检查规定》)要求,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21年7月4日组织完成了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的抽签工作。本批参与抽签为2021年6月30日前受理的企业,共372家,抽签结果如下:

1来邦科技股份公司

  2、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3、常州丰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上海唯都市场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8、苏州莱恩精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9、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1、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2、上海醉清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4、上海卡恩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15、江苏冠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检查规定》的要求,对上述19家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

发行监管部

                        2021年7月4日

现有产能未饱和,仍有大量已批产能未投产

公司名称:江苏冠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太仓市陆渡新浏路 5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新榕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07 年 4 月 28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9 年 7 月 3 日

注册资本:11,703.8462 万元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性能混炼橡胶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客户提供混炼胶定制解决方案。凭借技术优势、产品品质优势、规模优势以及良好的市场信誉,公司在所属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公司的主要产品分为天然橡胶混炼胶和合成橡胶混炼胶两大类,其中合成橡胶混炼胶包括三元乙丙、顺丁、丁苯、丁腈、氯丁、氯化聚乙烯、氟胶、氯醚、氯醇等胶种。

公司始终注重研发投入,建有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截至本招股书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专利 19 项,其中发明专利 13 项、实用新型专利 6 项,曾先后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13 项、新产品新技术认定 5 项。公司作为起草单位参与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氢化丙烯腈-丁二烯橡胶(HNBR)通用规范和评价方法(GB/T39694-2020)》国家标准的编写。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以及良好的竞争优势,公司已与东海敏实、特瑞堡、博戈橡胶、哈金森、康迪泰克、大陆马牌、派克汉尼汾、福沃克、森佩理特等众多企业形成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成为其高性能混炼橡胶材料的供应商。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持股比例超过50%的股东,且单个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均不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

公司股东高建国、徐乃木、林德、黄宇、周新榕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时,共同行使股东权利,特别是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高建国、徐乃木、林德、黄宇、周新榕合计控制公司71.38%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利润来源依赖单一产品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紧跟橡胶制品企业的发展步伐,利用自身优势做好橡胶制品企业的支持业务,通过做好橡胶制品生产的重要工序,赢得公司发展机遇。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向下游橡胶制品企业销售高性能混炼胶获取销售收入。报告内,公司混炼胶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57,223.64 万元、62,315.07 万元和 71,399.25万元,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0.00%、100.00%和 86.76%。若未来该产品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或价格出现大幅下降,公司将面临利润来源依赖单一产品的风险。

(二)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2018 年以来,我国环保督查一直保持较大力度,随着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组织体系、政策体系、监管方式、责任体系和问责机制等方面的不断优化,我国环境治理体系处于不断完善的状态。2020 年“碳中和”的提出进一步反映了我国环保节能的决心。环保趋严的态势下,我国橡胶制品企业在扩产、新建等环节均受到了一定影响,整体呈现橡胶混炼外购量增长的情形。除此之外,由于 2020年下半年开始国外疫情呈现爆发趋势,导致国外部分橡胶制品产线不能正常开工,进一步加大了我国橡胶制品企业的产量需求。部分下游橡胶制品企业受混炼产能限制,增大对公司的混炼胶采购量。受上述主要原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呈现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7,964.96 万元、63,303.24 万元和 84,334.1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5,621.68 万元、6,575.54 万元和 8,653.42 万元。

若未来受我国环保方针、国外疫情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混炼胶产品的市场需求或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等情况,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018 年 9 月 3 日,发行人股东高建国、徐乃木、林德、黄宇、周新榕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公司重大事项,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采取一致行动,一致行动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时止,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各方如未书面提出异议,有效期顺延三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高建国、徐乃木、林德、黄宇、周新榕合计控制公司 71.38%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周新榕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 12 月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5011119641209****,大专学历。2004 年 8 月至 2007 年 4 月,就职于苏州冠联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任业务经理;2007 年 4 月至 2013 年 3 月,就职于冠联新材,任销售副总;2013 年 3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冠联新材执行董事。2019 年 6 月至今,任冠联新材董事长。

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年产 10 万吨混炼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

按照混炼胶的外购比例约 30%计算,我国混炼胶行业的产能需要扩充至960-1,260 万吨左右,国内混炼胶生产企业的产能尚未覆盖国内市场需求。近几年,我国汽车工业、物料运输、工程机械、海洋装备、建筑工程、电力能源、航天航空等相关行业快速发展,橡胶制品的数量、质量需求均有所提升,混炼胶作为橡胶制品生产的必需材料,其需求量以及质量要求亦呈现持续上升的态势。公司目前的产能将逐渐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因此,亟需提高混炼胶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增加 10 万吨混炼胶产能,有效改善公司生产规模不足的现状,扩大混炼胶市场的覆盖率。

中文名称: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孝煌

注册资本:4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6 月 3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20 年 3 月 9 日

公司住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77 号(自贸试验区内)

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磁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掌握电磁线生产工艺的核心技术,并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是目前国内品种最全、技术水平最高的特种电磁线生产企业之一。公司形成了产品涵盖热级130级-240级、圆线线径范围0.13mm-6.00mm以及扁线截面积40mm2以下的规格多样的电磁线产品系列,产品应用覆盖汽车电机、电动工具、工业电机、家用电器等领域,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公司始终奉行“客户第一,争创一流,打造民族名牌”的经营宗旨。多年来,公司技术研发水平、产品品质、品牌影响力位列行业前茅,被评为“中国汽车电机电器电子行业十强企业”、“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福建省制造业百强企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十佳企业”。

凭借卓越的产品质量、顾客满意度和品牌美誉度,公司“武夷”注册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中国电器工业最具影响力品牌”,“武夷牌”电磁线曾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等殊荣,且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并与大客户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冠城大通持有公司369,344,79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0.08%,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薛黎曦女士和韩国龙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0 年 6 月 30 日,薛黎曦女士和韩国龙先生合计控制冠城大通 536,957,056 股股份,占冠城大通总股本的35.99%,为冠城大通的实际控制人;同时,薛黎曦女士单独通过朗毅有限持有发行人 40,655,204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9.92%;因此,薛黎曦女士和韩国龙先生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本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分别为 318,473.16万元、358,296.68 万元、321,919.76 万元及 125,953.99 万元,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4.93%、89.29%、86.65%及 78.52%。公司对主要原材料尤其是铜杆采用了集中采购的模式,故公司供应商呈集中的特征。如果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经营状况、业务模式等发生重大变化,短期内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资产负债率较高和负债结构不尽合理引发的流动性风险

为抓住市场机遇,本公司报告期内电磁线研发、生产和销售主业持续扩张,盈利能力稳定提升。但由于融资渠道单一,公司只能充分利用自身经营积累和良好的银行融资能力实现自身发展,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30%、50.99%、48.49%和 45.07%。出于节约融资成本和提高融资效率等方面考虑,本公司的融资方式以短期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在负债总额中的比例分别为 97.91%、97.87%、98.67%和 98.23%,流动比率分别为 1.50 倍、1.61 倍、1.69 倍和 1.77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29 倍、1.36 倍、1.41 倍和 1.42 倍,资产负债结构不尽合理。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460.49 万元、15,235.16 万元、26,930.53 万元和 180.68 万元,波动较大。

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薛黎曦女士和韩国龙先生。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过程如下: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冠城大通持有公司90.08%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丰榕投资直接持有冠城大通 506,567,998 股股份,占冠城大通股本总额的 33.95%,为冠城大通控股股东;Starlex 直接持有冠城大通30,389,058 股股份,占冠城大通股本总额的 2.04%。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朗毅有限持有公司9.92%股份,朗毅有限为丰榕投资全资子公司丰榕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依据丰榕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薛黎曦女士与Starlex 及其实际控制人韩国龙先生共同出具的《声明与承诺》,薛黎曦女士与韩国龙先生系一致行动人。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丰榕投资的股东为薛黎曦女士和陆晓珺女士,其中,薛黎曦女士持有 68.54%股权,陆晓珺女士持有 31.46%股权,薛黎曦女士为丰榕投资实际控制人。薛黎曦女士、陆晓珺女士分别系韩国龙先生之长子韩孝峰先生的夫人、次子韩孝煌先生的夫人。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Full Day 持有冠城钟表珠宝 37.69%股份,是冠城钟表珠宝的第一大股东;Sincere View 持有冠城钟表珠宝 31.65%股份,是冠城钟表珠宝的第二大股东。韩国龙先生及其配偶林淑英女士分别直接持有冠城钟表珠宝0.08%和 0.03%股份。FullDay、Sincere View 和韩国龙先生合计持有冠城钟表珠宝 69.42%股份。

Full Day 系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0 年 6 月 30 日,韩国龙先生持有 Full Day 100%股权,是 Full Day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Sincere View 系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韩国龙先生持有Sincere View 80%股权,是 Sincere View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韩国龙先生通过控制 Full Day、Sincere View 及其本人直接持有的冠城钟表珠宝股份,间接控制冠城钟表珠宝进而控制 Starlex,是 Starlex 的实际控制人。

综上,薛黎曦女士和韩国龙先生分别为丰榕投资和Starlex 的实际控制人,且薛黎曦女士和韩国龙先生系一致行动人,因此,薛黎曦女士和韩国龙先生共同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韩孝煌

韩孝煌,男,1977 年 6 月 8 日出生,中国香港籍,本科学历。2006 年 8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冠城大通副董事长;2017 年 1 月至今,任冠城大通董事长;2014 年 8 月至今,任冠城钟表珠宝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福建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届政协常委、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北京福建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北京福州商会会长、北京市海外联谊会理事、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福州市工商联副主席、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执行理事长等社会职务。

2、董事 韩孝捷

韩孝捷,男,1974 年 10 月 9 日出生,中国香港籍,大专学历。2000 年 1 月至 2004 年 11 月,任福州景协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 年 12 月至 2006 年 4月,任冠城大通董事、副总经理;2006 年 4 月至今,任冠城大通董事、总裁;2016 年 3 月至今,任闽信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福州市第十三届政协常委、福建省房地产协会开发委员会副会长、福建省青年商会副会长、福州市海联会副主席、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3、董事 刘华

刘华,女,1969 年 12 月 14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1 月,任福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 年 11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冠城大通副总裁;2003 年 7 月至今,任冠城大通董事、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南京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江苏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监事长。

4、董事 薛黎曦

薛黎曦,女,1977 年 10 月 17 日出生,中国香港籍,大专学历。2004 年 12月至今,任丰榕投资董事长;2004 年 11 月至 2012 年3 月,任冠城钟表珠宝非执行董事;2012 年 3 月至今,任冠城钟表珠宝执行董事;2006 年 6 月至今,任冠城大通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2021年11月19日上交所主板A股

冠城大通(600067)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的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启动了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新材”)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一、公司就推进本次分拆上市所做的工作

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履行了下列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至上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20-016、临 2020-017)。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至上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20-022、临 2020-023)。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至上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公告编号:临 2020-035)。

大通新材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 2020 年 7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01787 号)(公告编号:临 2020-038);此后陆续收到中国证监会反馈问题,并及时予以回复。

大通新材于近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146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大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申请的审查。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

公司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自身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战略定位,统筹安排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决定终止推进本次分拆大通新材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申请进程,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大通新材分拆上市,对公司及大通新材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阻碍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实施。大通新材作为电磁线领域重要参与者,有能力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形式融资实现募投项目的实施,推动公司电磁线业务产能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四、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后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

五、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页链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