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因随意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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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因随意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27号)。现将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公司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

2018年4月24日,你公司未经董事会决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5月2日, 你公司未经股东大会批准即聘用年报审计机构,且在2018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2018年5月14日召开股东大会时未披露相关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五十一条和《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査办法》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你公司应引以为戒,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水平。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公司说明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公司将积极按照上述决定书的要 求进行整改并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将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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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7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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