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南:控股股东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ST中南公告,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因在ST中南股价敏感时期向媒体透露与太盟集团的洽谈信息,造成误导,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需提交书面报告并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严查,一定有人搞鬼,抓进去坐牢,以平民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