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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川股份被深交所通报批评】因纳川股份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志江通过向晋江锦富贸易有限公司、泉州锦奥贸易有限公司预付原材料采购款的形式占用纳川股份资金,纳川股份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时任总经理陈志江,违反其诚实守信义务,滥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损害上市公司独立性,通过违规占用资金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纳川股份及陈志江被深交所通报批评。(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