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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生物(SZ002022)$ 105亿的标题,吓死人,实际是10亿的标的,伍佰万的仲栽费用,按千分之五收。科华如果不履行后面的投资协议,也就是付10%的违约。相当于在原来5亿的基础上加10亿取得62%天隆的股权。不知道是否理解正确。如果是的话,这样砸下来是不是黄金坑呢?<a href="http:/<a href="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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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2 18:15

@中航战机试飞员:关于天隆天价要挟科华
科华反请求强势回击天隆四方105亿仲裁?进退有据

一,首先,确认科华天隆《投资协议书》合法有效。2、第一阶段62%股份收购已经实施完毕,合法有效,不存在争议。3、若天隆方认为存在争议,因情势变更,38%天隆股份要求公司以105亿收购,公司也有权要求天隆以271亿回购62%天隆股份。二,若第一条仲裁申请不予支持,公司请求如下:首先,确认《投资协议书》合法有效。2、第一阶段62%股份收购已经实施完毕,合法有效,不存在争议。3、天隆38%股份与62%股份价值重估,股份单价估值相同,科华与天隆收购权利相同。由天隆方提出估值单价,科华收购38%股份,若科华不认同估值单价,天隆方以该估值单价回购科华持有的62%股份。拒绝收购视为违约。三,若第一二条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公司提出以下请求:首先,确认《投资协议书》合法有效。2、第一阶段62%股份收购已经实施完毕,合法有效,不存在争议。3、第二阶段38%股份收购的约定,因情势变更,且情势变更不可持续,本公司出12亿收购,30倍利润收购属高条款无效。四,若第一二三条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公司提出如下要求:首先,确认《投资协议书》合法有效。2、第一阶段62%股份收购已经实施完毕,合法有效,不存在争议。3、第二阶段38%股份收购的约定由于情势变更,且情势变更不可持续,本公司出9亿收购,25倍利润收购属高条款无效。2020、2021年情势变更期利润双方按比例分配,而后年份利润分配,视疫情协商解决。五,若第一二三四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公司提出如下请求:首先,确认《投资协议书》合法有效。2、第一阶段62%股份收购已经实施完毕,合法有效,不存在争议。3、第二阶段38%股份收购的约定由于情势变更,发生重大变故,按原定执行显失公平,故申请人申请按原定条款协议执行,不予支持。4、回购62%股份属于新的购买行为,与第二阶段收购没有必然因果关系,不予支持。

2021-08-18 22:19

新冠的红利能持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