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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SH603007)$ 在重整程序中,股权变动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环节,涉及到债务人、债权人、股东等多方利益。根据我查找到的信息,重整程序中的股权变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股权变更的可执行性:重整计划是经过法院裁定批准的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动。大多数地区的法院认为,重整计划作为特别法上的合同,其股权变更部分具有可执行效力,可以强制执行。但也有少数地区法院持不同观点,认为重整计划应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如果债务人不执行或不能完整执行,法院只能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12。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的调整主要包括转让自身股权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两种方式。转让股权可以分为原股东将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投资人,或者原出资人将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债权人,使债权人成为债务人新的股东。另外,上市公司重整中常见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是一种调整方式3。
股权让渡与股权负担的冲突:在重整计划中,股权让渡与股权负担可能发生冲突。股权让渡是指在保持重整企业总股本数额不变的基础上调减全部或部分股东的持股数额,并将让渡的股份分配给其他股东、债权人或重整投资人。而股权负担通常指股权质押和股权保全,这些负担可能会影响股权的让渡4。
股东权益调整的法律依据: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五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时,应设出资人组进行表决。即便未获通过,如果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批准5。
综上所述,重整程序中的股权变动是一个复杂且多变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平衡和法律规定。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条文、各方利益以及实际情况,以确保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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