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来了!刚刚,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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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配套业务规则,包括6项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1项发行承销类规则以及2项持续监管类规则。沪深交易所相关负责人均就规则制定修订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确保新规平稳实施,沪深交易所作如下安排:审核类规则将自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已通过上市委审议的首发项目,适用原审核类规则的规定,未通过上市委审议的首发项目,应当符合新的板块上市条件;承销类规则将自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持续监管类规则将自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针对分红、退市(包括4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实施时间作了具体安排。

一、完善科创板、创业板定位把握标准

将“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将“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调整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将“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达到20%”调整为“达到25%”。例外条款中“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同步增加发明专利“能够产业化”的要求。

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创新、创造、创意的具体表现形式和把握逻辑,明确创业板定位把握的具体标准,优化企业成长性的量化指标。例如,强调创业板成长性要求,将创业板定位评价标准中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指标由20%适度提高至25%,支持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二、将中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暂不受理文件的期限上限提高至5年

在强化自律监管手段方面,交易所明确强化对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纪律处分力度,增加规定中介机构组织、指使、配合财务造假等恶劣违规情形的处分依据;将中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暂不受理文件的期限上限提高至5年,充分落实从严监管要求。将存在累计两次不予受理情形的保荐人申报间隔期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新增现场检查、督导情形下主动撤回情形的申报间隔期为6个月。

三、确定“突击‘清仓式’分红”标准,引入现金分红不达标实施ST措施

(1)“突击‘清仓式’分红”的标准:

1、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大于80%

2、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大于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流和还贷合计比列高于20%

(2)分红不达标实施ST情形:

1、针对的是最近一年盈利且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对过去三年的分红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当三年累计的分红比例和分红金额均不满足要求时(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公司将会被实施ST。

2、回购注销金额纳入前述现金分红金额。指标设计兼顾了投资者回报诉求和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公司可以在三年的评估期内根据公司盈利和现金流情况自主制定分红计划。此外,规则充分考虑了科创板、创业板企业研发投入大等情况,作了差异化安排。

(3)退市规则瞄准“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

(4、削减“壳”资源价值

新“国九条”明确要求加强并购重组监管,进一步削减“壳”资源价值。沪深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对“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行精细化监管,从严监管因缺乏持续经营能力进而触及收入利润指标被*ST的公司、濒临交易类退市指标的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严防违规“保壳”“炒壳”;对其他*ST、ST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提高现场检查覆盖面,切实把好标的资产质量关。

在加强“壳”公司重组监管的同时,完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适当提高并购标的估值包容性、鼓励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等政策举措已相继落地,并购重组市场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为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高效并购优质资产,对于优质龙头上市公司实施的重组,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予以快速审核。

接下来,沪深交易所将继续支持上市公司规范实施重组交易,推动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升投资价值。

(5)明确过渡期安排

5、抓紧落实“1+N”政策文件的任务

新“国九条”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新时代新征程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沪深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刻领会资本市场新“国九条”的精神实质,把新“国九条”勾画的发展蓝图不折不扣抓好制度落地执行,抓紧做好落实“1+N”政策文件的任务分解,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扎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和部署要求尽快在交易所落地见效。

一是坚持监管主业,全面落实“五大监管”理念。加强市场法治建设,突出“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将强监管严监管作为重中之重,抓实抓细新的制度规则落地执行,做好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交易监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三公”秩序。

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监测预判,动态排查重点领域风险,提高系统性风险识别处置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动健全吸引中长期资金机制,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

三是坚持统筹协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市场功能,推动建立科技型企业融资绿色通道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国家重点支持领域,深化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等沟通协同,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形成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合力,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四是坚持刀刃向内,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刀刃向内,强化各业务链条公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强化干部员工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一线监管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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