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如何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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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力集团(00029)$

达力集团的宝贝,大家都知道。这当然是公司仍然能有17亿市值的原因。

很多研究很深的前辈觉得是十分低估的。这自然不假,但是在HK这么多中小市值,低估公司实在是太多。光凭北京上海18亿港币的物业,每年管理费用消耗掉租金基本不分红,这个资产在目前市场估值估计也就值2亿港币,所以支撑市值自然大部分都是那块宝地。

达力历史上的几波起起伏伏,是和这块地的权属进展息息相关。到了今天,这块地已尘埃落定不再有变数,反而股价却失去了一点“想象空间”,因为接下来大家面对的是赤裸裸的问题:内外部股东利益的分配。

无论是把项目卖掉,还是自己开发慢慢产生利润,期待实控人家族把大部分收益拿出来分红,这应当是一种幻想(除非家族已经暗地里掌握了外部股份的大部分筹码)。那么我想反过来,作为外部人完全站在实控人家族角度考虑,应该如何合法的占有这块巨大的收益呢?

第一,私有化。优势是最直接干脆全部占有的方式,不利在于家族目前控股比例并不高,不到40%,私有化需要的资金体量有点大。

第二,行使认股权计划。根据2021年认股权计划,可以当时市价发行10%股份。不利在于当时市价并不低,发行10%股份也改变不了大的利益分配格局。

第三,无论是直接卖掉项目还是自己开发,产生利润基本留在上市公司。后续再通过投资等方式,实现利益的转手,或者就慢慢来,慢慢耗散。不利在于周期太长,家族无法短时间兑现现金,如果大额转移也有法律合规风险。同时公司也有可能成为其他大资金狙击的对象。

对于外部小股东来说,最好的应该是第一种(对早期高价被套的股东,就不那么好了);半死不活的第三种应当是最不利的情况。

有不对的地方,请批评指出。还有没有其他的“收割”方式,请大佬明示[抱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