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上述量级的“重大违法”财务造假,则上市公司必须立即摘牌、终止上市,而相关责任人则将面临巨额行政罚款,以及刑法“并处罚金”与坐牢的刑罚处罚。这是对重大违法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的毁灭性打击。
刑法第161条修改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