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海东青(02228.HK)发布公告,公司接获联交所函件,通知公司股份应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取消上市。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为2022年2月11日,而股份将于2022年2月14日上午9时正起取消上市。
上市上诉委员会的聆讯于2021年12月22日举行。于2022年1月27日,联交所已通知公司,上市上诉委员会决定应取消本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上市,维持上市(复核)委员会决定及上市委员会的决定。
公司提醒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应当注意,于2022年2月11日(最后上市日期)后,尽管股份之股票仍属有效,但股份将不会于联交所挂牌亦不能于联交所买卖。此后,公司将不再受上市规则规限。
中国节能海东青(02228.HK),于2010年6月21日在香港主板上市,当时发售2.4亿股,招股价2.38港元,募资约5.712亿港元。其招股书显示,中国节能海东青来自福建泉州锦江龙湖镇,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及销售工业用无纺布及化纤。公司股份自2016年8月15日起停牌,当年8月22日公司公告称,董事会主席生被指控挪用中国附属公司的部分资金。
于2019年3月1日、11月26日,中国节能海东青在港交所提交新上市申请,后失效。
截至停牌时,中国节能海东青报0.60港元,总市值为13.98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