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早前就修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守则》的咨询总结,并提出了4大修改重点。证监会公布,《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的修订现已生效,将给予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六个月的过渡期,以便它们遵守经修改的规定。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的修订包括:
容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符合各项条件的情况下投资于少数权益物业;
容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取得单位持有人的批准及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在投资物业发展项目时,可超过现有的资产总值 10%的上限;
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借款限额由资产总值的45%提高至50%;
将适用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关连人士交易和须予公布的交易的规定,与上市公司的规定大致看齐,以符合现行的政策和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