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可以依据联合国海洋公约起诉(如果有证据),又不去
按照相关国际法,中国有权在日本正式排放前,起诉日本并要求暂缓排放。“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可以向国际海洋法法庭申请禁制令来阻止核污染水排放计划,但目前为止未有任何国家提起诉讼。”
有些人。。平时口口声声这权利没有那权利没有,zf行使自己的权利的时候,却各种意见。。对于有一些人来说,日本对不对不是重点,重点是有机会把屎盆子往自己的国家身上扣,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找机会喷自己的国家。。
这件事的争论是好的,无论是核废水还是核污水,还是经过ALPS处理的核污水,最终还是关心氚的排量和其他放射元素的排量,引起了全国人民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核电的安全重视,要求数据公开。
没问题啊 我从没说过抗议有问题啊。我对禁水产这种做法是否科学有疑问,对于部分民间的作法觉得很愚蠢,对于为什么不真正的行使起诉权力有疑问,对于删除一方面的观点觉得不地道,我贴了很多包括西方学者在内的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