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阁阁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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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是要等到债权人登记结束,才会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投票重整方案,过半以上就可以了。这个一定要的,然后才是法院裁决。利好的公告要等到五月,估计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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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误解我的意思。现在又公告,就是给个最后期限,我的意思是得等这期限后才会有债权人登记债务额的公告。所以说等登记结束…

前期已经登记结束了,昨天的只是有一些债权方没登记,让他们补登记有债权这回事,不登记就不认了。作者是对的

我在另外一个股友帖子下也讲了,228公告的债权人登记时间(328之前),是法定的“预重整案”债权人登记期,这个时间具有严肃性,类比法理上的各种主张、申述、追述期限。在这个期间登记的债权人,在“预重整案”中参与组建债权人会议,进行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这个时间是有期限的,并不是随时想来就来,不来你们预重整还搞不成的逻辑。

我坚持我的理解。
按照你这个逻辑,债权人只要有一个不到,这会还就开不了?那228那个公告不是闹着玩的吗?!228那个就是用来组建债权人会议,来参与预重整表决的,而预重整进入重整,并不需要召开全体债权人会议。
与其说要聚齐债权人这个离谱的逻辑,不如从常规法理上探讨下:328登记的债权人占总债权比例是不是不达标?其实这个也不会,光实控人的债权就超过总债权的60%,再加几个大机构,80-90%了。
别看这八九十家,都是小欠小赊,才会这么不积极。

你的意思收到。
至于这个法院通告,对债权人的补登记,是参与组建一债会,还是为后续正式重整做准备,这是理解上的分歧。或许只有发通知的临时管理人才知道,讨论再多也没个标准答案,也只能往后面走着逐步验证了

会拖的…

说的一个意思,等登记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