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超八成营收系贸易收入,关联方占款超6亿,投资者可挽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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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上午开盘前,新亚制程公告收到广东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显示新亚制程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 未按规定披露新亚制程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2019 年 1 月至 2022 年 8 月期间,新亚制程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斯通电子)及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供应链垫资、预付货款、发放保理款、代付资金等名义,经过多层中间公司账户过渡后,将大量资金转给新亚制程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上述事项未经新亚制程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在公司临时报告及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中子以披露。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新亚制程仍有 6.26 亿元被占用资金尚未收回。

(二)业务经营情况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2021 年度,新亚制程披露的制程产品收入为 22.30 亿元,但其中 18.84亿元为电子产品代采贸易收入,1.09 亿元为胶水代采贸易收入,仅 2.37 亿元为自产自销的电子胶水收入,贸易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总额(23.2 亿元)中的占比高达 85.91%。公司在 2021 年年报中未准确、完整地反映上述情况,一是未更新披露公司所处行业、业务、经营模式等的实际变化情况;二是未在“主要经营模式”的“采购、销售模式”中区分说明公司贸易业务、生产业务的实际情况;三是未在“营业收入构成”“营业成本构成”中分别披露贸易业务、生产业务的收入与成本构成。

易索资讯主理律师认为,新力达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通过层层隔离的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利益,同时通过虚假业务包装,将业务包装成“电子制程方案服务”、“电子制程产品服务”及“产业配套服务”。事实上2021年度自产自销的仅仅只有2.37亿的电子胶水收入。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信披违规,凡是2019年1月31日至2022年12月26日之间买入且2022年12月26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维权入口】可通过“易索资讯”相关网讯申请民事赔偿。

值得关注的是,在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下,控股股东新力达持股比例从2019年一季度46.42%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累计减持进半数股份,到2022年三季报持股比例仅为23.93%。$新亚制程(SZ00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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