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风险披露不及时虚构营业收入收警示函,律师提示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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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8日,上实发展收到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2]316号),监管处罚显示上实发展存在以下信披问题:
一、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实龙创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应收类款项合计约人民币26.15亿元,其中部分业务涉及融资性贸易,该类业务所涉及的应收类账款可能存在不可收回的风险。公司应不晚于2021年12月15日知悉上实龙创应收类款项存在不可收回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1月12日才披露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二、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2020年12月15日,上海市虹口区土地发展中心与公司三份合同总金额为 9.3 亿元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才在《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订立上述重大合同。
三、虛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上实龙创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通过虛构交易的方式虛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的情形,导致公司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
易索资讯主理律师提示,上实龙创通过融资性贸易虚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已经构成2016-2021年度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凡是在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1月11日之间买入,并且2022年1月11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都有希望获得民事赔偿。【维权入口】可通过“易索资讯”相关网讯 依法报名 申请民事赔偿。
2022年3月30日,上实发展公布2021年度报告,2021年度营业收入102.69亿,同比增长37.74%,净利润5.31亿。但是在保持盈利的背后,公司净资产相比调整前的上年净资产减少了21亿。

2022年3月30日,上实发展公布2021年度报告,2021年度营业收入102.69亿,同比增长37.74%,净利润5.31亿。但是在保持盈利的背后,公司净资产相比调整前的上年净资产减少了21亿。
同日公告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显示,2016年上实发展通过非公开发行和现金累计耗资6.47亿元收购的上实龙创,从2014年起,实施了虚构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本公司2016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之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核算存在会计差错。
上述调整直接减损上市公司净资产11.73亿元,而对2016年-2020年的年度报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累计影响高达11.5亿元。子公司的虚构交易行为已经构成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除此之外,2021年公司又对上实龙创的剩余资产和对其的借款计提了减值准备。合计减损上市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16.55亿元。至此当年6.47亿并购的上实龙创以减损上市公司合计28亿而告终。于此同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因该事项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22年1月11日晚间,公司公告近期收到上交所下发《关于公司有关情况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的应收类款项的相关业务性质与风险进行自查核实,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表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实龙创未经审计的应收类款项合计约人民币26.15亿元,其中部分业务可能涉及融资性贸易,该类业务模式存在重大经营风险,该公告系首次披露上实龙创业务模式存在问题,具备警示和权威性。
2022年1月29日,公司在回复上交所对该事项的问询函中表示:上实龙创的业务实质、货物流转等情况仍在核实中,但其部分业务经营模式可能有导致应收类款项存在不可全部收回的风险。同日,深交所再度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尽快核实相关情况,让人反思的是作为老牌上市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情况似乎仅限于报表层次,上市公司并购项目仅限于并表,实质上并未对并购子公司的履行母公司应有的管理和控制措施。$上实发展(SH60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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