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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三18岁那年遇到了她,我今年已经33了。至今为止我们不分彼此,先是同学,后是夫妻,目前是同事,每天24小时从不分离。我们是身边朋友羡慕的鸳鸯,也是朋友们之间爱情的榜样。我把最帅气的青春给了她,她把最美好的年龄给了我。夫妻同心其利断金。法律的空隙,是无法在我们爱情和人品上打开口子的。高品质生活我们会用双手共同打造。
我相信,若问世间还有什么值得留恋,除了父母,唯有彼此的爱人。
引用:
2020-06-10 22:01
今天同事们聊到,如果为了买房或其他原因办假离婚,敢不敢把房产全部过户到对方名下?
我很意外,他们所有人都说不敢。
那么,你是否曾遇到过这样一个人,你愿意把自己的一切都拱手相送也毫不犹豫?现在的你们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