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退市规则(2024版)将出清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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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退市规则将有大面积公司面临退市。


一、财务类退市

财务造假ST指标:

1、最近一个年度财报,扣非前/后净利润取低者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设退市风险警示*ST;

2、最近一个年度财报,净资产为负,设退市风险警示*ST;

3、最近一个年度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设退市风险警示*ST;

上市公司因触及以上【三项】情形,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年报扣非前/后净利润取低者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

(2)年报净资产为负;

(3)年度财报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4)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5)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主板拟调高营业收入指标3亿元。提高主板 A股(含A+B 股)上市公司的市值退市指标至5亿元。

二、重大违规违法退市

1、上市欺诈发行 、重组上市欺诈发行 ;

2、年报造假,1年造假2亿元以上且超过年营收/利润总额的30%、2年造假3亿元且超过年营收/利润总额的20%、连续3年及以上造假。

三、规范类退市:

1.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半年报,且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上市公司内控失效出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或者金额超过2亿元,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坚决予以出清。此类公司内控形同虚设,独立性完全丧失,沦为控股股东攫取利益的工具,有必要将其清出市场。通过退市机制设立“高压线”,也有利于震慑资金占用行为。

3.将内控审计意见纳入规范类退市指标,督促公司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和公司治理。拟将连续两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纳入退市风险警示范围,第三年再次触及前述情形的,将被终止上市。

4.新增控制权无序争夺的情形督促公司规范内部治理。督促股东在制度框架内解决控制权争议,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四、交易类退市: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

全部讨论

04-13 02:58

绕道减持没戏了,收入标准提高了,分拆上市从严了,市值不到5亿也要退市了;
财务造假退市严格了:财务造假触发重大违法退市门槛降到2年了,新增1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退市情形;
新增规范退市情形:资金长期占用、掏空上市公司、连续内控非标意见、控制权无序争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