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江雪777 的讨论

发布于: 雪球回复:0喜欢:0
[ (2019) 最高法民再245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和第21条的规定做出判决,因为出卖人(开发商)烂尾导致房屋无法交付,致使房屋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解除的,应由出卖人将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返还担保权人(贷款银行)和买受人,而买受人不负有返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