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贺兵等 7 名交易对方应在收到上市公司根据《股份购买协议》支付的第二 期交易对价之日起的 90 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和第二期交易对价(税后)的 20% 全部用于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在收到第三期、第四期交易对价之日起的 90 个工 作日内分别将当期交易对价(税后)的 20%全部用于购买上市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