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股份及董事长牛磊等被通报批评,多期财报数据差错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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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赵盼盼7月10日,上交所下发关于对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股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2024年4月17日,玉龙股份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对部分大宗贸易业务营业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并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玉龙股份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第二季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分别调减营业收入约22.72亿元、31.01亿元、56.59亿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83.10%、77.21%、77.72%。

上交所表示,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玉龙股份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差错金额、占比均较大,违反了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牛磊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李振川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刘锋玉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卢奋奇作为公司大宗贸易业务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玉龙股份及时任董事长牛磊、时任总经理李振川、时任财务负责人刘锋玉、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卢奋奇予以通报批评。

据查,牛磊,曾任职于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任玉龙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玉龙股份董事长。

李振川,曾任山东省黄金实业公司总经理,山东黄金集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黄金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玉龙股份总经理。

刘锋玉,曾任职于中国轻骑集团模具厂、山东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任玉龙股份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卢奋奇,曾任职于上海寰亚电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玉龙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78302.57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牛磊,经营范围含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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