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及董事长张宝等被通报批评,2023年度预盈2000万实亏近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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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赵盼盼 近日,上交所下发关于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帕瓦股份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1800万元到2000万元;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540万元到1740万元。2024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2403.41万元,利润总额为1784.75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912.09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673.8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61%。

2024年4月27日,帕瓦股份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更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11420.14万元,利润总额为-12038.8万元,归母净利润为-9737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9975.2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6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9%。更正原因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部分存货资产补充计提减值准备,补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673.63万元。

同日,帕瓦股份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11420.14万元,利润总额为-12038.80万元,归母净利润为-9737.0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9975.2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6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9%。

上交所表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但帕瓦股份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其中,业绩预告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由正转负;业绩快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由正转负。同时,公司迟至2024年4月27日才披露业绩快报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日常经营管理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袁建军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徐琥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无异议。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帕瓦股份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时任财务总监袁建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徐琥予以通报批评。

据查,张宝,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冶金物理化学博士、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后。1997年5月至2007年9月,历任中南大学助教、讲师;2007年9月至2012年9月,任中南大学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副研究员;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韩国KIGAM研究院访问学者;2009年7月至2018年5月,历任中南大学校团委书记、冶金与环境学院党委书记;2012年9月至今,任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8年7月至今,任帕瓦股份董事、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11月至今,任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帕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袁建军,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8年8月至1990年9月,任诸暨市土特产公司茶厂会计;1990年9月至1993年3月,任浙江省诸暨茶厂、诸暨茶叶公司主办会计;1993年3月至2002年2月,任浙江亚东制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2年3月至2005年3月,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5年3月至2018年7月,任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任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任帕瓦股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徐琥,198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8月至2010年8月,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项目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自由执业;2011年9月至2013年7月,硕士研究生在读;2013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机构部高级副总裁;2016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机构客户总部高级副总裁;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融资总部副总裁;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战略管理中心总监,2022年11月至今,任帕瓦股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7月至今,任帕瓦陶朱(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诸暨帕瓦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16125.387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宝,经营范围含锂离子电池及原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生产、销售:硫酸钠、粗氢氧化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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