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资产多计逾2亿元,粤传媒因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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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张林霞6月2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60号》。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传媒)于2024年4月9日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更正前,2022年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所有者权益合计”多计21,712.01万元、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多计585.42万元;2023年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所有者权益合计”多计21,333.48万元、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多计374.03万元。粤传媒前期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同时,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导致广东证监局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与2023年年度报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粤传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粤传媒应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和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合规意识,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准确。粤传媒应充分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资料显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11.6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桂文,经营范围包含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出版物印刷;销售等。公司大股东为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5.85%,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由广州日报持股100%。

业绩方面,粤传媒4月29日晚间发布一季度业绩公告称,2024年第一季度营收约1.11亿元,同比增加8.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33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115元;上年同期营收约1.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90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0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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