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航科技及董事长陈谊等收警示函,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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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张林霞6月19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重庆和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陈谊、刘巧和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重庆和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航科技”)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董事长陈谊、董事会秘书刘巧和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和航科技及陈谊、刘巧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提醒和航科技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重庆和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重庆和航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2391.9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睿迪,经营范围包含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等。公司大股东为陈谊,持股45.30%。

业绩方面,2023年8月31日,新三板和航科技发布2023年半年报业绩报告。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9.63万元,同比下降91.29%,净利润47.00万元,同比下降82.70%,基本每股收益为0.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