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标科技及董事长段文彬等收警示函,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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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张林霞6月19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重庆微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段文彬、邓克炜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重庆微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标科技”)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董事长段文彬、董事会秘书邓克炜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微标科技及段文彬、邓克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提醒微标科技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重庆微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重庆微标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398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段文彬,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智能设备的研发及技术服务;互联网和物联网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公司大股东为段文彬,持股44.3713%。

业绩方面,8月18日,新三板微标科技发布2023年半年报业绩报告。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3.46万元,同比下降43.40%,净亏损933.50万元,亏损同比扩大519.59%,基本每股收益为-0.2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