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静系”股东大会提案,要求徽商银行分红比例提至30%、补齐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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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王敏6月16日,徽商银行(03698)发布公告,董事会收到持有总股本约3.04%的股东Wealth HonestLimited(“中静系”旗下公司)提出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关于徽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和《关于徽商银行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提案》,而原定于6月2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也将延期至6月29日。

议案内容里,中静系提出,建议以徽商银行2023年末普通股总股份数13,889,801,2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2.92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约40.58亿元(含税),占徽商银行2023徽商银行集团本部2023年度净利润135.26亿元的30%。

据悉,按徽商银行集团本部2023年度净利润135.26亿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53亿元,按照徽商银行集团本部风险资产的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6.09亿元,按照徽商银行集团本部2023年度净利润135.26亿元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3.53亿元。

此外,中静系在议案中指出,今年,已有数十家大中小上市银行响应“国九条”,宣布将实施中期分红计划,分红比例维持30%水平,体现了有关银行对投资者回报的重视,反映了监管政策对上市银行分红行为的积极影响。事实上,过去几年,上市银行总体现金分红比例持续稳定在30%。

中静系还表示,H股上市后的2013至2015年度,徽商银行遵循机构建议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但自2016年度以来,徽商银行分红水平大幅降低,在上市银行中常年处于末流。《议案3》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比例仅有15%,这与徽商银行的业绩表现、行业地位、形象严重不匹配,也打击了广大长期坚守、支持徽商银行的中小股东的信心。这样长期低水平、不稳定的分红预期,也极大拖累了安徽省委省政府对徽商银行A股上市的既定战略的实施。

中静系还提议,将徽商银行2016年度至2022年度期间现金分红比例提升至30%,补齐差额部分。

具体而言,以徽商银行2016年度至2022年度期间各年度已分配现金分红不足各年度徽商银行集团本部净利润30%的差额(合计125.33亿元)部分进行派送;以徽商银行2023年末普通股总股份数138.90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9.02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约125.33亿元(含税),占2016年度至2022年度徽商银行集团本部合计净利润636.71亿元的19.68%。

据瑞财经获悉,徽商银行原本公布的《2023财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显示,公司将于2024年8月22日一般分红10股1.46元。这也意味着,股东大会上将有两份内容相悖的提案,即一份是原定的15%分红方案,以及另一份新提出的30%分红方案。

对此,徽商银行表示,若股东仅批准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否决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则徽商银行将向在2024年7月10日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46元(含税)。

反之,若股东仅批准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而否决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则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将提升至2.92元(含税)。

由于两个方案内容相悖,若股东同时批准两者,该行将无法执行任何方案,并将另行公告分配安排。若两者均被否决,则徽商银行将不会根据这两个提案派发2023年度末期股利。

公开资料显示,徽商银行(03698.HK)是以资产、贷款、存款规模计算的中国中部地区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其总部设在安徽合肥,是全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设立的区域性股份制银行。

2023年,徽商银行实现了营业收入363.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5亿元,增幅为0.37%;净利润为149.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08亿元,增幅达到9.56%;归属于该行股东的净利润为144.33亿元,同比增长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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