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及总会计师苏长久等收警示函,关联方占用资金超1500万未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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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张林霞6月11日, 河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8年至2023年,城发环境存在为关联方代垫工资、社保等情形,各年累计发生额分别为16.36万元、36.09万元、21.95万元、641.72万元、699.65万元、102.03万元,合计为1517.8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截至目前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针对前述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城发环境总会计师苏长久,时任董事会秘书黄新民、易华,董事会秘书李飞飞对以上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城发环境及苏长久、黄新民、易华、李飞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城发环境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河南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资料显示,城发环境成立于1998年,河南投资集团成员,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注册资本6.4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白洋,经营范围包含环境及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城市给排水、污水综合处理、中水利用、污泥处理等。公司大股东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6.47%。

业绩方面,2024年一季度,城发环境营收13.57亿元,同比下降10.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亿元,同比下降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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