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智认知及董事长史玉江等收警示函,涉信息披露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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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张林霞6月3日,广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008号》。

广西证监局监管关注到,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智知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规定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

ST智知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7.34万元。ST智知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ST智知未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以前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ST智知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2019年至2020年存在部分业务提前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部分已确认收入未及时按财政审计核减等情形;2019年至2021年存在与少数股东交易不公允的情形;2021年至2022年存在对部分资产科目列报或划分不准确的情形。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史玉江,时任董事长张亚东、张宇迎,时任总经理杨瑞、胡芳,现任董事会秘书兼时任财务总监张炎锋,现任财务总监王文波,分别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ST智知、史玉江、张亚东、张宇迎、杨瑞、胡芳、张炎锋、王文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ST智知及相关责任人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广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资料显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天津新智成员,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是一家以从事水上运输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史玉江,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等。公司大股东为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持股42.19%,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由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廊坊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持股99.6538%,廊坊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新奥赢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7.6433%,新奥赢创科技有限公司实控人为王玉锁,持股90%。

业绩方面,新智认知(603869.SH)4月30日发布2024年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69亿元,同比下降8.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8万元,同比增长4.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0.35万元,同比下降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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