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美IPO:从受理到提交注册仅用时7个月 提交注册至今的IPO之路却近两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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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A股三大交易所累计已有36家半导体企业终止IPO审核,这一数字是去年同期的两倍,几乎接近去年全年终止IPO的总数。这无疑显示出半导体企业在IPO进程中面临的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

进入7月,五家半导体相关企业的IPO申请相继折戟。

在这些面临挑战的半导体企业中,北京通美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通美”)尤为引人注目。

2022年1月10日,北京通美的科创板IPO申请获得受理,仅仅七个月后的2022年8月1日,便提交了注册稿件。然而,从提交注册稿件至今,北京通美的IPO之路却走了将近两年之久。

上交所官网最新信息显示,北京通美晶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更新提交了相关财务资料,这表明北京通美并没有放弃其IPO征程,而是选择了继续奋力前行。

作为一家拟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北京通美在IPO道路上遇到的最大障碍来自于其知识产权纠纷问题。

AXT的隐形风险与估值困境

1998年,AXT在北京设立了北京通美,并逐步将核心技术、生产和研发业务全部转移至北京通美。

AXT成立于1986年,并在纳斯达克上市,主要从事第二代半导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如今,AXT几乎不再从事具体业务,其主要资产和收入完全依赖于北京通美。当前,AXT持有北京通美85.51%的股权,市值仅为2.59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7.3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AXT首席执行官莫里斯·杨同时担任北京通美的董事长,而总经理刘文森也是北京通美的核心技术人员。这次北京通美的IPO,实际上是AXT将其核心资产和业务拆分至科创板上市。

然而,AXT的股东结构高度分散,至2021年末,Dimensional Fund Advisors L.P.(德明信基金)、BlackRock, Inc.(贝莱德集团)和莫里斯·杨分别持有AXT 7.03%、6.35%和5%的股份。

这种分散的股权结构不仅增加了公司被恶意收购的风险,也使得在发生重大风险时,控制权的归属和责任的追究变得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北京通美如何应对潜在的恶意收购风险?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公司治理如何确保在控制权变动时的稳定性?

AXT自纳斯达克上市以来,涉及多起政府调查、诉讼和仲裁,反映出其内部治理的混乱。而北京通美的违法违规行为也频繁发生。

根据招股书披露,近三年北京通美及其子公司共涉及22项违法违规行为。这些问题暴露出其经营管理上的严重缺陷,增加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为何北京通美及其子公司在短短三年内频繁违规?这些违规行为的背后是否存在内部管理混乱或故意规避法律的问题?

从更大的视角来看,作为AXT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通美可能面临被纳入中概股预摘牌名单的风险。AXT的市值与北京通美的估值差异极大,这也引发了市场的质疑。北京通美此次IPO拟募资11.67亿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839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

2021年,北京通美的营收为8.57亿元,净利润为0.94亿元。按此计算,北京通美的整体估值达到116.7亿元,AXT持有的85.51%股权估值约为99.79亿元。然而,AXT在纳斯达克的市值仅为2.59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7.37亿元),这意味着北京通美在拆分上市后的估值增幅达到数倍,发行市盈率高达百倍。

如此巨大的估值差异,显得极不合理,甚至引发了市场对其“割韭菜”的质疑。北京通美的高估值是否合理?为何在拆分上市后,估值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增长?这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

在这种情况下,北京通美的IPO背后隐藏着控股股东AXT股权分散、治理混乱、经营风险高以及估值虚高等诸多问题。尤其是在中概股频繁被纳入预摘牌名单的背景下,投资者需谨慎对待,以防范潜在的投资风险。

AXT的分散股权结构和频繁的违规行为带来的治理混乱,会对北京通美的IPO产生怎样的影响?而面对如此巨大的估值差异,是否存在AXT通过高估值向国内投资者转嫁风险的嫌疑?

北京通美投资者关系部回复《槐荫之处》称:公司已经在申报以及反馈文件里公开披露母公司股权情况、治理情况,并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重大处罚情况,公司满足上市相关规定及标准。公司已经披露公司融资情况,并在公开披露文件介绍并解释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异同,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上市披露文件。

但北京通美的问题仍然值得每一位投资者深入思考与关注。

商业秘密纠纷成最大隐患

中国的科技创新环境不断优化,科创板作为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的平台,成为众多企业争相追逐的目标。

然而,知识产权作为衡量企业创新能力的关键指标,在IPO审查中至关重要。

北京通美晶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通美”)与山东国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晶”)之间的商业秘密纠纷,正成为北京通美上市过程中最大的障碍。

北京通美投资者关系部回复《槐荫之处》关于商业秘密纠纷:公司核心团队从事III-V族化合物半导体材料业务已逾35年,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工艺积淀,凭借可靠的产品品质和良好的市场声誉,公司已成为全球III-V族化合物半导体材料行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公司已针对相关纠纷事项进行及时报告,公司披露信息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欺瞒投资者的情形。相关纠纷事项的进展、结果请以披露信息为准。

据公开资料我们可以得知,北京通美计划在科创板上市,然而,却因商业秘密纠纷陷入困境。

山东国晶指控其前员工张某某在离职后跳槽至北京通美,并将山东国晶的核心技术带入新公司,涉嫌侵犯商业秘密。

2016年,张某某本科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入职山东国晶,负责热解氮化硼和热解石墨的研发工作,参与了PBN-PG复合加热器、PBN夹持杆、PG涂层等核心产品的开发。

2018年10月,张某某以家庭原因离职,2019年5月跳槽至北京通美,继续从事类似的研发工作。山东国晶认为,北京通美在短期内实现了产品生产和市场推广,得益于张某某带来的核心技术,这些技术的开发通常需要3至5年的时间,而北京通美仅用了几个月便完成,显然不符合常理。

北京通美表示,张某某主要负责OLED蒸发点源的研发,与公司的核心技术无关。公司称,涉事产品在IPO报告期内产生的收入占比极小,对公司经营影响不大。

然而,张某某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重要员工,持有2.28万股股份,这一事实引发了外界对北京通美解释的质疑。

北京通美在招股说明书中未提及这一重大纠纷,是否故意隐瞒事实,以规避审核机构的严格审查?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科创板的信息披露规定,存在欺瞒投资者的嫌疑?

山东国晶于2021年9月向公安机关报案,指控张某某和北京通美侵犯商业秘密。公安机关已于2021年10月立案侦查。

尽管北京通美在招股说明书中未提及这一纠纷,但证监会在首轮问询函中明确要求公司说明商业秘密纠纷的进展情况,是否已被公安机关立案,是否构成单位犯罪,是否会影响本次发行上市。

张某某入职后,北京通美迅速实现了核心产品的生产,这是否意味着北京通美在技术研发上存在抄袭现象?如果属实,这将对其科技创新企业的形象造成严重打击。

山东国晶强调,张某某及北京通美涉嫌侵犯的商业秘密产品具有极大的商业前景。

尽管北京通美披露的涉事产品收入不高,但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这些涉密技术在北京通美的快速开发明显不符合常识。

张某某在短短两年内获得了企业重要员工才有资格获得的股权激励,这是否暗示着北京通美对其带来的技术有着极高的依赖?这种情况是否意味着张某某带来了关键性的商业秘密,进而影响了公司的整体技术布局?

北京通美与山东国晶之间的商业秘密纠纷已引起广泛关注。

尽管双方各执一词,但随着公安机关的介入,这起纠纷已经超出了企业内部解决的范畴。

未来,北京通美能否顺利上市,取决于商业秘密纠纷的最终判决结果。若纠纷持续未决,北京通美的科创板之路将充满不确定性。面对这样的局面,北京通美如何应对,将直接影响其未来的发展和市场信任度。

如果商业秘密纠纷的最终判决对北京通美不利,公司是否有足够的应对措施来保护其市场地位和投资者利益?

在追逐资本市场机遇的同时,如何妥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保护核心技术,维护企业声誉,将成为北京通美能否成功登陆科创板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