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03808)将重选退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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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中国重汽(03808)发布公告。公告显示,中国重汽(香港)将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举行股东週年大会,届时将重选退任董事。

A. 重选退任董事刘正涛先生为执行董事;

B. 重选退任董事李霞女士为执行董事;

C. 重选退任董事程广旭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D. 重选退任董事王登峰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E. 重选退任董事赵航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F. 重选退任董事吕守升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G. 重选退任董事张忠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H. 重选退任董事刘霄仑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I. 授权董事会釐定董事薪酬。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执行董事为王志坚先生、王琛先生、刘正涛先生、刘伟先生、张伟先生、李霞女士、Richard von Braunschweig先生;非执行董事为程广旭先生、Alexander Albertus Gerhardus Vlaskamp先生、Karsten Oellers先生、Mats Lennart Harborn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登峰博士、赵航先生、梁青先生、吕守升先生、张忠先生及刘霄仑博士。

董事退任及重选

根据章程细则第82条,任何为填补空缺或增加董事人数而获董事会委任的董事的任期仅至本公司下一届股东週年大会,但届时有资格再获委任。根据章程细则第 83(1)条,在本公司每届股东週年大会上,现任三分之一的董事(倘人数并非三(3)的倍数,则以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人数为准)须轮值告退,惟每名董事须至少每三年轮值告退一次。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11日及2024年5月13日分别有关委任刘霄仑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正涛先生为执行董事和程广旭先生为非执行董事的公告。根据章程细则,刘霄仑博士、刘正涛先生及程广旭先生应于股东週年大会上退任并符合资格膺选连任。此外,李霞女士、王登峰博士、赵航先生、吕守升先生及张忠先生应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告退,且符合资格及愿意膺选连任。有关建议于股东週年大会重选的退任董事的履历及一些其他资料详情载于本通函附录一。

提名委员会已审阅及评估退任董事之委任。董事会因应提名委员会的推荐建议,认为刘正涛先生、李霞女士、程广旭先生、王登峰博士、赵航先生、吕守升先生、张忠先生及刘霄仑博士能够继续按要求履行彼等之职务,且王登峰博士、赵航先生、吕守升先生、张忠先生及刘霄仑博士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的独立性指引。因此,董事会已建议全体退任董事于股东週年大会上重选连任董事。作为良好之企业管治常规,各退任董事均于相关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上就于股东週年大会上之股东推荐彼等重选连任之建议放弃投票。

于股东週年大会上重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提名程序

在物色合适的董事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时,提名委员会考虑一系列多元化观点,参考本集团的业务模式和特定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种族、语言、文化背景、教育背景、行业经验和专业经验。提名委员会认为王登峰博士、赵航先生、吕守升先生、张忠先生及刘霄仑博士各自能为董事会带来个人观点、技能及经验,详情于本通函附录一其履历中进一步载述。经考虑董事会的组成及现有技能组合,特别是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资历、技能、经验、时间投入及贡献,并参考本公司董事会的多元化政策及提名程序的提名原则及标准,提名委员会认为王登峰博士、赵航先生、吕守升先生、张忠先生及刘霄仑博士各自可使董事会更多元化。根据王登峰博士、赵航先生、吕守升先生及张忠先生各自的年度独立性确认函及刘霄仑博士日期为 2024年3月10日独立性确认函,提名委员会认为彼继续符合上巿规则第3.13条有关独立性之要求。

除本通函(包含附录一)所披露者外,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就董事会所深知及确信,董事确认:

(a) 刘正涛先生、李霞女士、程广旭先生、王登峰博士、赵航先生、吕守升先生、张忠先生及刘霄仑博士概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其他关係;

(b) 刘正涛先生、李霞女士、程广旭先生、王登峰博士、赵航先生、吕守升先生、张忠先生及刘霄仑博士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并无拥有其他权益或淡仓(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c) 刘正涛先生、李霞女士、程广旭先生、王登峰博士、赵航先生、吕守升先生、张忠先生及刘霄仑博士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无担任任何其他主要职位,且过去三年内概无于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其他董事职位;

(d) 概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段所载的任何规定予以披露;及

(e) 王登峰博士、赵航先生、吕守升先生、张忠先生及刘霄仑博士各自确认:

(i) 符合就上市规则第 3.13(1) 至 (8)条所述的各项因素有关的独立性;

(ii) 其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业务中不存在任何过去或现在的财务或其他利益,或与本公司的任何核心关连人士没有任何联繫;和

(iii) 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因素;

(f) 本公司并不知悉有任何其他有关上述退任董事之事宜须知会股东及联交所。

附录一 建议重选的退任董事履历详情

下文载列于股东週年大会上建议重选的退任董事履历及一些其他资料详情。

刘正涛先生,1970年10月出生,自2024年5月13日起担任执行董事。刘先生拥有大学学历,工程师。刘先生现任中国重汽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及安全总监,以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彼曾任中国重汽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及採购总监等职务。彼曾自2020年3月9日至2022年12月5日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并曾自 2020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5日担任本公司总裁。

刘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自 2024年5月13日起为期三年。彼每年收取薪金约人民币672,400元,且须根据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刘先生的薪酬由董事会于考虑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全体执行董事的薪酬及刘先生的职责及责任而作出的推荐意见后釐定。

李霞女士,1980年1月出生,自2021年5月11日起担任执行董事及本集团财务总监。李女士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李女士现任中国重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女士历任潍柴动力财务部部长及财务副总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李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自 2024年5月11日起为期三年。彼每年收取薪金约人民币672,400元,且须根据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李女士的薪酬由董事会于考虑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全体执行董事的薪酬及李女士的职责及责任而作出的推荐意见后釐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彼合共收取的薪酬为约人民币2,009,000元。

程广旭先生,1972年10月出生,自2024年5月13日起担任非执行董事。程先生拥有工学学士学位,为高级工程师。程先生现任潍柴动力副总经理、品牌与市场管理部部长及大客户部总经理等职务。彼曾任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营销部副总经理,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潍柴动力卡车动力销售公司总经理,潍柴动力总裁助理、副总裁等职务。

程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件,自 2024年5月13日起为期三年。彼每年收取薪金约人民币200,000元,且须根据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程先生的薪酬由董事会于考虑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全体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及程先生的职责及责任而作出的推荐意见后釐定。程先生于本公司的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潍柴动力股本中持有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600,000股普通股。

王登峰博士,1963年3月出生,自2016年3月9日起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为中国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汽车系教授及博士生导师。王博士亦为中国汽车轻量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会士、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王博士在中国吉林工业大学攻读工学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历任吉林工业大学讲师、汽车拖拉机系教授、系主任、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及副院长等职务。王博士主持多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课题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王博士曾获中国教育部授予的“全国优秀教师”称号、2016年度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及中国汽车产业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杰出人物”奖等荣誉。

王博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件,自 2022年3月9日起为期三年。彼每年收取薪金约人民币200,000元(于2023年7月1日前:人民币180,000元),且须根据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王博士的薪酬由董事会于考虑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及王博士的职责及责任而作出的推荐意见后釐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彼合共收取的薪酬为约人民币190,000元。

赵航先生,1955年7月出生,自2016年4月11日起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先生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拥有吉林工业大学工程学工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赵先生曾任中国武汉理工大学的博士生导师,及中国同济大学、中国吉林大学、中国江苏大学及中国重庆交通大学(前称为重庆交通学院)的指导教师及兼职教授。此外,赵先生还曾任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赵先生亦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运输工程学院教员、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及主任等职务。赵先生还在多家公司任职,曾任中国一汽股份有限公司(一间非上市公司)董事、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赛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另外,赵先生目前还任中发联投资有限公司(一间非上市公司)董事长、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另外,赵先生曾获“2004年中国汽车工业优秀科技人才奖”。

赵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件,自 2022年4月11日起为期三年。彼每年收取薪金约人民币200,000元(于2023年7月1日前:人民币180,000元),且须根据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赵先生的薪酬由董事会于考虑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及赵先生的职责及责任而作出的推荐意见后釐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彼合共收取的薪酬为约人民币190,000元。

吕守升先生,1971年5月出生,自2019年5月16日起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吕先生拥有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吕先生在战略管理、组织变革、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曾任美国博士伦公司(Bausch & Lomb)人力资源经理、美国顾问公司HayGroup(中国区)谘询总监兼全国能力总监、金山软件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及执行委员会成员、潍柴控股副总经理、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人力官(CHO)、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高潜谘询公司合伙人、中外企业人力资源协会(HRA)名誉会长。吕先生现时亦同时担任国家科技部专家库成员以及中国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工商管理职业导师等社会角色。

吕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件,自 2022年5月16日起为期三年。彼每年收取薪金约人民币200,000元(于2023年7月1日前:人民币180,000元),且须根据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吕先生的薪酬由董事会于考虑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及吕先生的职责及责任而作出的推荐意见后釐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彼合共收取的薪酬为约人民币190,000元。

张忠先生,1968年11月出生,自2021年9月23日起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先生为一名律师,现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张先生拥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及法学硕士学位。张先生目前任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件,自 2021年9月23日起为期三年。彼每年收取薪金约人民币200,000元(于2023年7月1日前:人民币180,000元),且须根据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张先生的薪酬由董事会于考虑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及张先生的职责及责任而作出的推荐意见后釐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彼合共收取的薪酬为约人民币190,000元。

刘霄仑博士,1972年3月出生,自2024年3月12日起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博士拥有企业管理学(公司治理方向)博士学位,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师、副教授、风险管理与内控项目责任教授。刘博士曾任安达信 · 华强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审计师、普华国际会计公司(现称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高级审计员。还曾任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博士目前担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博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件,自 2024年3月12日起为期三年。彼每年收取薪金约人民币200,000元,且须根据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刘博士的薪酬由董事会于考虑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及刘博士的职责及责任而作出的推荐意见后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