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一体化建设现状、效果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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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针对当前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本文聚焦于国内市场分割程度和一体化改革成效,采用相对价格法测算了2002年至2022年31个省区市的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指数,然后从全国层面、四大区域层面、三大经济圈层面以及省级层面比较分析各类市场的分割程度和一体化改革成效,以期发现当前中国市场一体化改革中的薄弱环节,并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为打通国内大循环,推动实现新发展格局提供政策性参考。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中国宏观经济研究课题组

当前全球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在逆全球化思潮迭起的背景下已然出现拐点,尽管2023年中国宏观经济已正式进入后疫情时代,经济运行呈恢复态势,但仍面临诸多风险与挑战。技术“封锁”、贸易保护、产业链回流等事件频频发生,逆全球化为全球经济恢复蒙上了浓重阴影。聚焦国内经济运行,自2013年进入新常态以来,经济下行压力开始凸显,如何发掘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潜在经济增长率仍将是近期的当务之急。

面对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新阶段、新环境和新变化,如何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焦点。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出台,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从中国经济发展历程来看,出口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呈现逐渐减弱的变化趋势,出口占GDP的比重已经从2006年的35.4%降至2023年的18.9%,意味着2023年中国经济由国内循环实现的比例达到了81.1%,其中国内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高达82.5%,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可见,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体量扩大和产业结构向服务业倾斜致使市场和资源两头在外的国际大循环动能明显减弱,国内经济循环的特征愈发明显,对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需求也愈发迫切。

新发展格局的提出,其本质是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的潜力和优势,立足于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来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所以,如何畅通国内大循环是这一理念和战略的核心部分。然而,中国国内市场存在特有的分割现象,这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产物,源自地方政府和官员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市场分割不仅会造成商品和要素资源跨区域流动受限、技术发展与创新受阻,也会削弱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优化效率,导致地区重复建设、产业同构现象严重。因此,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将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举措之一。

鉴于此,本报告聚焦于国内市场一体化改革成效,采用相对价格法测算了2002年至2022年中国31个省区市的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指数(指数越小,市场一体化程度就越高),然后从全国层面、四大区域层面、三大经济圈层面以及省级层面比较分析各类市场的一体化改革成效,以期对当前中国市场一体化改革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打通国内大循环,推动实现新发展格局提供政策性参考。

一、中国商品市场一体化现状

(一)全国商品市场一体化现状

根据本报告的测算结果,可以发现,自2002年以来中国国内整体市场分割程度呈现震荡下降态势,且波动幅度逐渐减小,也即是说中国国内商品市场分割程度整体上是逐渐减弱的,商品市场一体化改革举措效果显著,有力推进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从具体数据来看,在2002年至2022年的21年间,国内整体市场分割指数从0.001342下降至0.000164,累计降低了87.78%,年均降幅达4.18%,体现了商品市场一体化改革举措成效显著。

此外,从图1中可以发现一个特殊现象,即2009年中国国内市场分割程度出现异常的飙升,环比涨幅达到了80.89%。2009年正值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第一年,各省区市深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在全国实施4万亿经济刺激政策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必然优先扶持本地企业,优先发展本地经济,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考核要求,从而导致市场分割程度的加深。经过2009年和2010年两年的经济政策刺激,中国及地方经济抵挡住了金融危机的冲击,经济发展开始步入正常轨道,地方市场分割程度亦急剧下降,2011年环比降幅为42.18%,此后便步入长期下降趋势,国内市场一体化程度得到提升。

可见,2009年和2010年市场分割程度的异常高企现象印证了中国经济体系的“诸侯经济”特性,地方政府在应对危机时通常提升市场分割程度来尽可能地维护本地利益,例如广西、安徽、浙江、江苏和广东等地都出台了一系列“促销”本地产品的措施,鼓励、引导甚至要求本地消费者优先购买本地企业生产的产品,但在经济正常发展阶段,地方政府具有放宽市场分割的倾向。

(二)四大区域商品市场一体化现状

进一步将中国整体分成东部、中部、西部以及东北四个区域进行观察,同样可以发现四大区域的商品市场分割指数均呈现震荡下降的趋势,与全国层面的走势情况相差不大,预示着四大区域各自的市场一体化程度在逐年提升。通过比对四大区域商品市场一体化改革的成效,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以及东北地区的商品市场分割指数分别累计下降88.98%、88.18%、86.31%、89.22%。可见东北地区在推进商品市场一体化改革的过程中成效最为显著,其次是东部地区,之后是中部地区,最后是西部地区。

(三)三大经济圈商品市场一体化现状

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区域协调发展对国内大循环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故进一步观察分析京津冀长三角、成渝三大经济圈,可以发现,京津冀经济圈和成渝经济圈的商品市场分割指数明显高于全国水平,而长三角经济圈在大多数时间内的市场分割指数均低于全国水平。其中,京津冀地区商品市场分割指数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7.02%,成渝地区商品市场分割指数高出全国平均水平8.33%,而长三角地区商品市场分割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30%。

(四)各省区市商品市场一体化现状

本报告进一步考察全国31个省区市,可以发现,商品市场分割指数最低的5个省份分别为山东、湖北、河北、河南和安徽。而商品市场分割指数最高的5个省份为重庆、上海、海南、西藏和天津。通过对这些省份的地理分布分析可知,国内商品市场分割程度较低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中部地区,而商品市场分割程度较高的省份主要由直辖市、经济特区与自治区组成,这些地区商品市场分割程度普遍较高的原因可能是由其地位的特殊性带来的,相较于其他省份更容易享受到一些特殊的政策照顾。此外,从整体的商品市场一体化改革成效来看,西藏、天津、辽宁、湖南、海南是商品市场一体化改革获得成效最大的5个省份,其中一体化改革成效最大的是西藏,在样本期内的商品市场分割指数下降比例高达96.98%。内蒙古、重庆、山东、青海、广西则是获得成效最少的5个省份,但即便是所获成效最小的内蒙古,在样本期内的商品市场分割指数也有54.60%的下降比例。

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现状

(一)全国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现状

除商品市场外,劳动力市场依然是我国推动市场一体化的主阵地。在户籍制度等因素的影响下,国内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一直不高,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程。根据本报告测算的结果,可以发现,在2002年至2022年期间,劳动力市场分割指数波动一直较为剧烈,整体上并未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并且出现多次反弹上涨趋势。其中,第一次上涨趋势是在2008年至2009年的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大量公司倒闭,失业剧增,致使劳动力市场分割指数上升,而金融危机之后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还出现了第二次加剧态势,主要发生在2011年和2012年期间,正好印证了在2011年和2012年期间国内出现的“用工荒、招工难”现象。第三次上涨趋势则是在2019年至2020年间,这可能是因为中美贸易摩擦以及同年国内开始实施社保体制改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导致就业市场出现波动。从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成效来看,全国劳动力市场分割指数从2002年至2022年累计下降了66.16%,年均降幅达3.15%,一体化程度较为缓慢。

(二)四大区域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现状

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以及东北地区四大区域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曲线走势仍呈现剧烈波动状态,并未显现出明显的上升或是下降态势,尤其是西部地区的波动情况明显高于其他三大区域,也与全国水平下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变化曲线最为相似。从四大区域的具体程度来看,中部地区劳动力市场分割指数最小,然后依次是东部地区、东北地区以及西部地区。从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改革成效来看,西部地区累计实现了78.20%的市场分割程度降幅,是四大区域中一体化成效最为显著的地区,其次是中部地区、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其市场分割指数累计降幅分别为57.84%、48.25%和46.74%。

(三)三大经济圈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现状

考虑到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可能因区域“抱圈”发展特征的异质性而产生差异,故抽取京津冀长三角、成渝三大经济圈样本。数据测算结果显示,三大经济圈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走势变化基本与全国水平一致。若从曲线波动的剧烈程度来看,三大经济圈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曲线波动总是低于全国水平。通过更细致的数据比对可知,京津冀地区的平均劳动力市场分割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28%,长三角地区的平均市场分割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2.51%,成渝地区的平均市场分割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4.22%,表明经济圈内地区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水平远低于经济圈外地区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水平,即经济圈内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受阻相对较弱,市场一体化程度相对较高。

(四)各省区市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现状

本报告进一步考察全国31个省区市情况,可以发现,广东、四川、山东、湖南、安徽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最低的5个省份,其中山东和安徽同时也位列商品市场分割程度最低的5个省份。而宁夏、上海、吉林、贵州、西藏则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最高的5个省份,其中宁夏、贵州和西藏均属于西部省份,侧面印证了西部地区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较其他地区更高。另外通过对比可以发现,上海和西藏不仅位列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最高的5个省份,也位列商品市场分割程度最高的5个省份。此外,从整体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改革成效来看,西藏、山西、湖南、青海和宁夏是劳动力一体化改革获得成效最大的5个省份,在样本期内劳动力市场分割指数下降比例分别高达95.26%、83.76%、83.59%、80.58%和80.03%。天津、河北、湖北、海南和吉林则是劳动力一体化改革获得成效最少的5个省份,尤其是天津和河北,在样本期内二者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指数不降反升,分别上涨了18.34%和3.60%。

三、总结与政策建议

在当前中国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本报告从市场分割的角度探讨了中国市场一体化的改革进程,采用2002年至2022年的相关价格数据分别测算了中国国内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指数,并从全国层面、四大区域层面、三大经济圈层面以及省级层面对市场分割指数走势进行了详细分析,得出了以下六点重要结论。

第一,从全国层面来看,2002年至2022年间中国整体商品市场分割确实呈现下降收敛的趋势,商品市场一体化改革进程取得了积极成效,而劳动力市场分割指数波动较为剧烈,整体并未呈现显著的下降或是上升趋势,一体化进程相对缓慢。

第二,从四大区域的商品市场来看,不论是东部、中部、西部还是东北地区,商品市场分割指数均呈现震荡下降的趋势,与全国层面走势相差不大,各区域间走势也相差不大。具体到各区域的商品市场分割程度,中部地区的市场分割程度最小,其次是东北地区、西部地区,最后则是东部地区。此外,从样本期市场一体化改革的成效来看,东北地区在推进商品市场一体化改革的过程中成效最为显著,其次是东部地区,之后是中部地区,最后是西部地区。

第三,从四大区域的劳动力市场来看,四大区域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仍呈现剧烈波动状态,并未显现出明显的上升或是下降态势。具体来看,四大区域的走势波动情况较为相似,均经历了多次的反弹上涨走势,但西部地区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波动的剧烈情况明显高于其他三大地区。各区域劳动力市场分割具体数值显示,中部地区的平均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最小,然后依次是东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在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改革进程中,西部地区成效尤为显著,然后依次是中部地区、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

第四,从三大经济圈的商品市场来看,2014年之前经济圈内的商品市场分割呈现明显的震荡下降趋势,而在2014年之后却几近呈现平稳波动状态,没有明显的上升或是下降趋势。进一步将京津冀长三角、成渝三大经济圈的商品市场分割指数与全国水平进行比对可知,京津冀、成渝经济圈内的商品市场分割指数均值高于全国水平,而长三角地区的商品市场分割指数均值低于全国水平。

第五,从三大经济圈的劳动力市场来看,走势基本与全国水平保持一致,但经济圈内市场分割程度基本上低于全国水平。通过数据比对可知,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经济圈的平均劳动力市场分割指数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28%、22.51%和34.22%,预示着经济圈外地区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指数将普遍高于经济圈内地区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指数。

第六,从各省区市层面来看,商品市场一体化改革成效显著,其中所获成效最小的内蒙古地区,在样本期内商品市场分割程度也有54.60%的下降比例。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改革成效则低于商品市场一体化改革成效。虽然大部分省份在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改革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有个别省份在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改革中出现了负增长。此外,通过比对各省区市层面商品市场分割程度和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还能进一步把握其市场分割问题的重点关注方向,如广东、四川和湖南三个省份在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排名中位列前五,在商品市场分割程度的排名中却较为落后,可以考虑更多地关注商品市场分割问题。

综合以上研究结论,在当前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本报告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支撑。

第一,进一步降低商品市场分割程度,深化商品市场一体化改革。首先,发展完善交通物流、公共设施、商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智能交通,建立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与重要港口、航空运输的有效衔接,加快各地区之间交通互联互通,为市场流通打好基础;通过开放地区市场,降低各类流通环节收费,组建大型物流集团,对接各地商品流通政策,建设区域性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等措施,提高商品流通效率,降低消费品的流通成本。其次,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全链条标准体系建设,发展“互联网+流通”,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鼓励流通企业发挥线下实体店特有的服务、体验等优势,逐步构建出线上与线下资源相融合的新型经营模式;充分利用电子商务交流平台,推进各地区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例如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基金,打造各地电子商务全产业链发展。最后,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针对对消费者健康有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等商品,建立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全程追溯体系,强化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平衡冲突双方的诉讼能力,保障诉讼权利平等的同时最小化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第二,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大力推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具体包括: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劳动力有序流动;推动城乡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和健全统一的土地管理制度。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构建全国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促进劳动力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建立健全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打破户籍与各种社会福利之间的必然联系,使劳动力平等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统一的就业管理制度,消除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受到的限制和不平等待遇;建立相互衔接的劳动用工政策和人才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在地区间合理流动。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健全土地统一登记和城乡建设用地制度,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和土地交易平台,规范交易程序;规范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政策;促进土地制度与户籍制度联动改革,允许进城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口用其宅基地对应的建设用地指标换取就业所在地的户籍、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实现劳动力和土地指标同方向流动。

第三,在关注商品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基础上,挖掘和完善数据等新兴要素的市场机制,实现多种要素协同发展。随着信息技术和人们生产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数据的价值正在逐步提升,只有盘活这些新兴要素,才能在做好国内大循环的道路上事半功倍。具体措施包括:系统打造区域一体化发展感知服务网络,促进基于数据的跨区域、分布式生产和运营;鼓励提供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专业化服务,推动区域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深化重点领域大数据应用,比如社会保障领域信息一体化建设、加强环境治理数据信息共享等。

第四,重点推进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要素市场的一体化改革。在以中性竞争原则推进要素市场化的过程中,也应关注区域的差异性。中国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四大区域在经济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上存在明显差异。东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起步较早,长期以来不断吸引劳动力由中西部涌入,表面上似乎早已是劳动力过剩,实际上由于劳动力流入带来的经济效益并没有消失,而东部地区要素市场一体化改革相较于其他地区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东部地区更应该遵循市场化原则,减少对劳动力流入的限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另外,西部地区由于历史性的资本匮乏导致资本的边际收益较高,资本的流入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更大,政府通过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吸引外来资金流入反而会促进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打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各地区经济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