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农信社改革 重启的“点晴”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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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培

时隔近19年,在2003年深化农信社改革中应运而生的省级联社迎来了期盼已久的新一轮改革“破冰”,满载全国农信社特别是省级联社期许的新银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这轮“航空母舰”,在杭州湾正式启航了。

已运转18年的浙江省农信联社更名为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这次华丽转身能带给其他各家翘首盼望改革的省级联社哪些借鉴和启示?

不可否认,成立省联社是当年顺时应势的改革选择,在过去的近20年中,省联社发挥了非常重要的行业管理职能作用,较好地履行了2003年国务院深化农信社改革方案赋予的责任和使命。但是,由于省联社是由省内各家县级“小法人”行社参股入股组建而成的行业管理机构,承载了各县(市)级法人机构诸多重大期许,体制机制设计上存在的“先天原因”,法律不支持尚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省联社申领获得相关业务牌照,制约了省级“大平台”对“小法人”机构服务需求的充分满足,导致各省农信社“小法人+大平台”的优势受到很大限制,小法人行社机构也时有怨言。多年来,“省联社改革”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浙江的改革,“干货”满满,需要细细地消化吸收。而其中最为核心,也是最让其他省级联社“艳羡”的,是其“成为了一家银行”,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成员行的行业管理银行和联合服务银行”。具备了这一“身份”后,“先天”的缺陷得以弥补,扫清了法律障碍,根据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批准许可,可以开展相关业务。

新生的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表示,“强化服务功能是本次改革的重点”,他们将以服务成员行为主,实施错位经营发展。“特别是要与时俱进拓展新的服务功能,如申请设立理财子公司,解决成员行金融服务瓶颈”。

笔者汇总近两年对中东西部十余个省份的农信社、农商行密集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各省级联社、农信社、农商行反映的诸多困难中,尤以富余资金难以集约化专业化高效运营、资产收益低、难以对冲各种风险损失的问题呼声为甚。

从农信系统总体来看,受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各县级法人农商行(联社)盈利能力严重下降、贷存比普遍偏低,县域和城区农商银行(联社)有效信贷需求严重不足,致使生存发展形势严峻、信用评级持续调低。由于县级小法人机构人才洼地的劣势、诸多资源和能力匮乏的弱势,导致大量的富余资金沉淀为大量分散的“孤岛”,难以实现较高效益地运营。此外,由于缺乏业务牌照,普遍利润偏低、风险抵补能力严重不足的农信社不良资产由小法人机构自我消化,缺乏省级的专业化高效管理、处置,坏账包袱越来越重;因法律和政策制约,省联社难以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中心作用、数字化转型遇困;以及各小法人机构普遍存在的竞争弱势、舆情声誉风险、维权困难等。凡此种种,都期待省联社改革成功获颁银行牌照后,尽快争取到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等各方的支持,逐步加以解决。

当然,与市场化并非“一股了之”一个道理,省级联社改革,也不是“牌照一得了之”。有了银行牌照,还只是“万里长征走出第一步”。省联社改革实施“一省一策”,也并非所有的省联社都适合采用浙江的模式。不止一位中西部省级联社有关人士曾在实地考察学习后感慨,浙江的经验很好也很成功,但中西部地区与浙江的经济发展环境和政府治理水平相距甚远,难以实行“拿来主义”。

“一切胜利最终都将是价值观的胜利”。浙江省联社的改革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对于其他众多省份来说,无论采取何种改革模式,省联社“大平台”未来的价值取向,即以服务为导向还是以利润为导向,是决定其未来之路能否走好、能否走远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