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一个我们小区当时成立业委会的案例吧:当时有热心业主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了一年多时间集齐了足够的签名和材料,交到街道办,街道办开始提出各种意见,不是这缺,就是那少,反正就是不同意,拖到最后,来一句之前的签名已经过了有效期,需要重新来过。你说这是真推进还是真阻碍呢?
龙湖物业价高质次,物业该回归到街道政府管理了,社会的物业就是欺负业主
那就是明显的有利益勾结
想换物管公司,那个物管想进来,看你会不会做人
对的
说到点子上了,哈哈
股东的权力都这样子,还谈什么物业,开玩笑呢
三人以上成立组织(非企业性质团体),不管是啥组织,在他们看来,都有隐患,最好想法设法让你成立不了,缩小隐性雷区存量,防冲突于无形。
实践出真知了老铁
伟大的祖国
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