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强制再摘16家企业,提升市场质量的同时也要考虑保护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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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关于作出终止16家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

公告指出,截至2019年6月28日,除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的公司外,共有330家公司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条第(三)项的规定,其中271家公司已被我司作出终止挂牌的决定,一正启源等16家公司待核实事项现已处理完毕,自2019年8月16日作出终止其股票挂牌的决定。

据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有1410家公司终止挂牌,其中287家公司是被强制摘牌,占比超20%。可以说,有不少企业是抱着“坐等摘牌”的心态意欲强行离开新三板。而摘牌不仅涉及公司的经营,也涉及到相关投资者的利益。

尽管众多新三板公司抛出了以成本价回购的保护投资者权益方案,但有新三板投资者表示不满,称持股几年,如今却按成本价回购,连交易手续费都亏了。此外也有新三板投资者感慨“公司方面能执行回购就不错了”。一些挂牌公司大股东迟迟不执行回购,这也致使多名投资者走上了司法维权的道路。

“我是2017年买入这只股票的,我买入的价格是每股15元,如果以成本价回购,那岂不是我持股两年一分钱不赚,还亏了交易手续费?”这是来自一位投资了同百科技的投资者的吐槽。其投资的同百科技今年4月29日从新三板摘牌,尽管其去年12月底抛出摘牌时,给出的回购价格为“原则上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但最终公司方面还是表示以成本价回购,这让该投资者感到不满。

按照该投资者出示的一份当年买入股票时与同百科技签署的回购承诺函显示,公司方面对业绩以及上市计划进行了承诺,并称如果达不到承诺的目标,将按每股20元的价格回购投资人所投资股份。不过按照同百科技的业绩,已经过去的2017年、2018年盈利均超过了承诺函中的盈利目标,而对于上市计划,公司方面承诺的是2019年公告上市辅导或被上市公司收购,这离“限期”还有时间。

“我计划再和公司商量一下回购价格。”该投资者表示。

和他目前的境况不同,部分新三板投资者面对的是公司摘牌后大股东不执行回购的遭遇,他们有人走上了通过司法维权的道路。他们中幸运的有经过起诉判决后,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回购,而回购人也承认事实,愿意支付回购款项,但却也要分期五个月才付清股份回购款,目前已经收到一次付款。

金盈科技2018年9月从新三板摘牌。但由于公司大股东迟迟不执行回购,有投资者将其诉至法院。在近期判决胜诉后,投资者略表欣慰,但同时也表示了担忧,“不知道被告会不会履行,他们目前还没履行回购。” 尽管目前判决的期限还没到期,但该投资者也做好了准备,他表示:“到期如果公司不履行,我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到,面对摘牌潮如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成了一个让人重视的问题。这也是全国股转公司高度重视的工作之一。

对此情况,全国股转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求被强制摘牌公司披露公司及主办券商联系方式,做好投资者后续沟通安排;要求主办券商设置专门工作组,妥善协调解决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潜在纠纷。另一方面,为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成效,全国股转公司已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投资者可自愿选择相关专业机构解决纠纷。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下一步将在证监会指导下,一方面继续深化与上述机构的沟通协作,另一方面将积极拓宽合作范围,引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等更多专业机构为投资者提供相应服务。在强制摘牌工作中,全国股转公司还将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和证监会派出机构的信息共享,全方位夯实投资者保护工作基础。

全国股转公司8月14日表示,将研究增加强制摘牌整理期、压实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责任等方式,进一步严控挂牌公司准入质量、强化挂牌公司规范运作意识、提升挂牌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完善挂牌公司监督管理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良好生态。

部分内容整合自新三板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