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中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6870家,同比增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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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上半年中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6870家,同比增14.2%

7月13日,商务部发布数据,2024年1至6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6870家,同比增长14.2%。

期内,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989.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1%。

福建上半年跨境电商出口额达1106.5亿元 刷新同期纪录

7月13日央视报道,福建省2024年上半年跨境电商出口交易规模达到1106.5亿元,同比增长76%,刷新同期历史纪录。

在这一增长中,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跨境电商出口额为648.2亿元,同比增长142.2%,占福建省同期跨境电商出口总值的58.6%。

福州试行新政策 盘活低效仓储用地改为商业用地

7月12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关于城区低效存量工业仓储用地改为商业用地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了解读。该政策旨在为有效盘活土地资源,补齐城市功能短板,进一步规范我市低效存量工业、仓储用地改作商业设施使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由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自2024年6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明确了适用范围、实施方式、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地价标准、出让年限、批后监管、产权登记等关键要素。

适用范围。为减少政策出台后对我市城区二环路内核心地段商业用地出让的影响,同时推动重点园区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维持工业姓“工”基本面。本实施意见适用区域为四城区二环路以外区域,不含鼓楼区、台江区,金山工业园区橘园洲片区,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产业发展和古城保护中心、金城民营科技工业集中区。

实施方式。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现状保留使用、内部改造、拆除重建或宗地内空地新建四种方式建设批发市场、酒店项目,土地用途进行相应变更,改为旅馆用地的应先拆除后重建。

申请条件。土地权属清晰,未列入收储计划,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土地10年以上,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申请时点土地剩余年限不少于10年;同时项目需纳入福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库,不存在违法违规用地情形。

审批流程遵循属地受理原则,企业需向属地区政府提交申请,经市政府审定后,市资源规划局出具变更后的规划设计条件函,与土地使用权人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地价标准根据新旧土地使用条件下市场价格差价确定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批后监管要求企业与属地区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明确税收、监管年限和违约责任。产权登记需整体办理,不可分割登记、分割转让。

政策亮点包括完善政策配套、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转型等。福州市作为低效用地再开发全国试点城市,通过该政策探索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政策机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政企互利共赢。

2024上半年全国演出市场票房190亿元 观众人次超7910万

7月14日据央视报道,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全国营业性演出(不含娱乐场所演出)场次达到25.17万场,同比增长30.19%。

同期,票房收入为190.16亿元,同比增长13.24%,观众人数达到7910.13万人次,同比增长27.10%。

此外,全国大中型旅游演艺项目演出场次同比增长26.37%。

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各类冰雪运动消费占比超1500亿元

7月13日,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发布了《大众冰雪消费市场研究报告(2023-2024冰雪季)》。该报告指出,中国冰雪运动消费市场规模庞大,各类冰雪运动消费占比超过1500亿元。

全国冰雪运动参与人数相关统计显示,我国参与冰雪运动种类丰富,直接参与冰雪运动项目人数持续增长,单个冰雪季参与冰雪运动项目人次破亿,为冰雪运动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西咸新区发布相关实施细则 全域开放智能驾驶商业化

7月12日,西咸新区正式发布《西咸新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西咸新区功能型低速智能载具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实施细则(试行)》,为新区全域开启智能驾驶商业化试点提供政策保障。这标志着西咸新区成为西北首个全域开放智能驾驶商业化的区域。

今年6月底,北京市、武汉市和上海市相继发布智能驾驶相关政策,智能驾驶汽车的舞台逐步从试验场地向多区域、全城市、商业化的方向迈进。相关从业者表示,更大规模、更大范围的智能驾驶商业化运营将是行业蓬勃发展的必要条件。

西咸新区在智能驾驶领域早有布局。2022年11月,沣西新城3辆L4级别智能驾驶小巴在全省首条智能驾驶测试路段上实现了常态化自动驾驶。截至目前,每辆智能驾驶小巴平均自动驾驶里程已超过15.5万公里,接待乘客4.8万余名。

从2022年发布《西咸新区关于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到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列入新区八大主导产业链之一,再到招引四维图新、酷哇科技、沐秦智能、质子科技、陕车智联、商汤科技、白犀牛无人车等27家链上企业,西咸新区已实现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规模超30亿元,带动就业超万人。

佛山7月至10月开展房地产经纪服务专项整治行动

7月12日,佛山市住建局和市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宣布从2024年7月至10月,将全面开展房地产经纪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的背景是佛山13条新政落地后市场迅速回暖,政府旨在通过整治行动,规范房地产经纪的销售代理行为和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整治范围涵盖一手房和二手房,重点规范房地产经纪的销售代理行为和服务收费行为。此次行动将聚焦于房地产经纪可能存在的市场乱象,整治重点共有11条:

(一)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活动。

(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机构信息、交易资金监管方式等内容或公示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行为。

(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等违反价格和反垄断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房地产经纪以贿赂交易相对方工作人员谋取交易机会的行为。

(五)以隐瞒、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或者强制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行为。

(六)强制指定代办服务、贷款服务、担保服务等,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七)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等虚假广告的行为。

(八)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的行为。

(九)违反交易资金监管相关规定,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未通过“中介端"办理存量房交易业务;诱导买卖双方通过非正常水平调低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额度变相规避资金监管的行为。

(十)未经当事人同意,非法收集个人信息和房屋状况信息,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的行为。

(十一)其他违法违规、扰乱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