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利好!广州、南京、石家庄、沈阳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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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证券时报

近日,多地楼市政策密集发布。

5月11日,据广州房协消息,花都区发布商品房“以旧换新”活动方案,其中提出,鼓励参与活动房企推出“焕新无忧购”,对换房人“折上折”优惠,提供特别补贴购房大礼包、物业费减免等特惠方案。

同日,南京发布《南京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其中重点提及南京将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

此外,石家庄还优化了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沈阳印发《沈阳市进一步促进外来人口落户若干政策措施》,涵盖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放宽学历落户范围、放宽购房随迁落户人员范围等10个方面的内容。

广州花都开展住房“以旧换新”

5月11日,广州房协发布了《关于联合开展花都区商品房以旧换新“焕新购”活动的方案》。

其中提出,为进一步激活花都区存量和增量房住房市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商品房“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以低配换高配”,广州市花都区房协、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花都会员服务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建筑装饰协会联合开展花都区商品房以旧换新“焕新购”活动。

本活动面向所有计划出售二手商品房并在花都区范围内购买新房的换房人。

活动方案提出,鼓励参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与换房人签订三方协议,开展卖旧买新“焕新购”。中介机构优先推动换房人旧房交易,缩短交易周期,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卖旧”快慢提供中介梯度佣金和购房人梯度折扣方案,加快推进交易达成。

同时,鼓励参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出“焕新无忧购”,对换房人提供一定期限的“退房无忧保护期”。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换房人签订认购协议,约定交付订金后的一定期限内若旧房成功售出则按协议约定进行新房交易,若旧房未售出则按约定解除协议、无条件退还订金,换房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鼓励参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让利,对换房人在原有房价基础上推出“折上折”优惠,提供“焕新购”特别补贴购房大礼包、物业费减免等特惠方案。

此外,鼓励参与活动的中介机构为换房人提供过渡期租房佣金优惠服务,在确保租金不高于市场租赁价格的前提下提供中介佣金折扣,支持换房人在置换期间进行过渡性居住。

活动方案还提出,鼓励参与活动的家装家居企业为换房人提供家装折扣方案、家具家电抵用券、消费券等优惠,支持换房人旧房翻新、新房装修,提高旧房价值、加快新房入住。

活动方案还鼓励按揭机构依法依规支持换房人的抵押贷款业务,建立“焕新购”金融支持绿色通道,加快推进符合要求换房人的抵押贷款业务办理时限。

对此,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相比其他区域的“以旧换新”政策,广州花都区政策比较精细化,考虑到了换房人在“卖旧换新”空档期的租房需求,有利于激发业主换房的积极性,降低换房的成本。同时,对买卖、装修、租赁、搬家、贷款等换房全链条上的需求均给予政策扶持,能够降低交易的周期和成本。

南京拟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房

5月11日,据“南京房协”公众号消息,南京市正式出台《南京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除了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外,还重点提及南京将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

方案提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南京市实际,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同时,明确筹建方式。除政府提供划拨用地集中新建外,可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

另外,确定供应范围。优先供应最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再逐步扩面至整个工薪收入群体。

此外,强化供后管理。明确保障性住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每个申购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石家庄优化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

5月11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其中提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及职工缴存所在县(市)区家庭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12000元/人;提供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的,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15000元/人;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提供家庭成员关系凭证(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职工及配偶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18000元/人。

沈阳:取消积分落户限制,租房、务工、就学即可落户

日前,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沈阳市进一步促进外来人口落户若干政策措施》,旨在推动该市人口发展,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东北全面振兴。具体来看,《政策措施》涵盖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放宽学历落户范围、放宽购房随迁落户人员范围等10个方面的内容。

通知提出:

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取消积分落户名额、指标及分值限制,畅通外地居民来沈阳市落户渠道。

放宽学历落户范围。高中毕业生,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及以上院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放宽投靠落户范围。将原夫妻、子女、父母投靠落户范围,扩大到近亲属投靠落户。

放宽购房随迁落户人员范围。在沈阳市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人员,产权人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放宽集体户落户范围。符合沈阳市落户条件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派出所集体户办理落户。

在沈取得《辽宁省居住证》即可落户。在沈阳市取得《辽宁省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在沈租赁房屋即可落户。在沈阳市城镇地区租赁房屋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在沈务工即可落户。签订用工协议等证明的在沈务工人员,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在沈就学即可落户。在沈就读大学生,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退役军人完成安置即可落户。完成年度安置的退役军人,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以上措施由沈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沈阳市公安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沈阳市原落户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同时沈阳市公安局还发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进一步促进外来人口落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