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凤凰网房产
凤凰网房产报道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接受凤凰网风财讯采访指出,此次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中,改革的核心是“先试点、后立法”,而不是“先立法再推行”。
而且,此次试点工作是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制定试点办法,又试点城市制定实施细则,这就解决了试点办法的“统一性”与“不同区域较大差别”的矛盾问题。
另外,此次试点明确不对农村宅基地和房子征税,征税对象只限于“城市房产和非农村非住宅”的房产税了,是不包含土地的“房产税”,而非“房地产税”。
此次房地产税试点可能会从一些房地产热点城市开始,比如目前的“土地集中出让试点城市”。
房地产税的改革,短期内会引发一些多套业主的抛盘压力,因此在该税收细则落地前,可能会引发一些城市二手房价格的波动,从而波及到一手房市场。
但是由于房产税不会改变楼市供求关系基本面,只会增加持有成本,而房价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再加上地方政府在土地财政种的巨大利益需要维护,在房地产税尚不能取代土地财政前,地方政府会以各种措施和手段来维护房价的不下跌,因此房地产税在逻辑上,难以对房价有实质性和太大影响。
但有多套房产和超大面积房产的人群,可能会受到房地产税的影响。
从实施效果来看,估计免征房产税的套数应该是两套起,否则会造成大面积的假离婚;
人均免征面积也不会太小,应该在90平米左右,单个家庭在180平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