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飞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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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不要在茅台上犟了,最多只还能翻一倍,在其他票上能翻几倍就不香吗?

热门回复

2023-10-25 08:34

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要茅台3000就满足了。韭菜股民往往高估自己的能力,到处想找十倍股,最后都是深度套牢的结果。大树很笨,我就要茅台一倍,一倍就是4500万,够啦够啦![赚大了][赚大了]

2023-10-25 08:47

不买上机是因为上机病了,什么时候病能痊愈?大树不知道,你知道吗?等上机病好了我再加仓。[加油][加油]

2023-10-25 14:48

你应该说跌的比茅台多。[捂脸][捂脸]

2023-10-25 14:51

啥都不懂,还扒拉扒拉说了一大堆废话。[捂脸][捂脸]

2023-10-25 14:02

股市分红是骗局?
大家看看是不是这个理???比如某只股票分红了。高分配:10送5元。你是股民,你当然很高兴,因为终于有收益了。但有人告诉你说,这笔钱你根本无法得到,相反你反要付出20%的所得税,打死你也不会相信。但是我要告诉你,这是真的。 有人认为炒股要选业绩好分配也好的股票,这才有投资价值,这是错误的看法。其实在中国股市,只有投机,不存在投资价值。下面对分红这个问题作点分析。 对法人股而言,那的确是值得高兴而且是一本万利的事情。试想,一元面值的法人股,如果每年分红0.5元,那么它的收益就是50%。以某只股为例,高分配:10派5元,十送三股,10转增2股。单是红利就有50%的好收益,还不说送股了。这真是好到没法说,这么大的利率到 哪找?分红越多,上市公司、法人股越赚。这是明摆着的事实。 对流通股东而言,每分一次红,就亏一次,分得越多,亏得就越大。上面所讲的收益好处,股民一点也享受不到。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除权之后,股价马上就跌了。 分红资金到了帐户,但股民帐户里的资金又被扣去了相同的数目,股民等于没有得到分红。“分红”?说得好听,是股民拿自己的钱给自己“分红”罢了。而且除权之后,股价往往会下跌,往往要走一大段下坡路,甚至有的从此就垮了,股民是一分钱没有得到,真是欲哭无泪!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家大概也有同感吧。
对很多股票来说,分红是很微的,但连这少得可怜的钱,你一分钱都没有得过。由此可见,对流通股东而言,分红只不过是一场骗局。 说维持在原来水平,其实也错了,还是亏了。为什么呢?因为要收20%的所得税。对法人股而言,十股分红5元,扣20%所得税去了1元,它还可以获利4 元,它的本金1元仍存在并没有变,获得切切实实的4元利润。这是真正的分红。额外的,白干得的。对流通股东来说,十股分红5元,扣20%所得税去了1元,表面它获利4元。但股本金变了,在原来的资金里减去了5元。获利4元,要减去5元,。这就是说,利并没有得到,20%的利息税倒要真金白银先交去了。 由此可见,分红获利的是上市公司、是法人股、是银行的事,每分红一次,他们就得益一次,分红越多,获利越大,赚得盆满钵满。 应该说,上市公司的钱是付出了的,而且钱到了股民的帐户,但是有人却又把钱从帐户里划走了,这就是“除权”,除权把钱取走了,偷去了,吞去了,而且要股民连20%所得税都要重新再扣一次。 这是不公平的分配,但这就是中国股市的现状。
股票每分红一次,流通股民就被掠夺一次,每分红一次就亏一次,一年分两次就亏两次。中国股市开办多少年,流通股东就被掠夺了多少年。严格地说,股民从来没有从分红中分得过钱,只承担过除权下跌的义务和无奈。这样的分红,对股市真正的流通股东哪有一点点的好处呢? 如果股价能直接转化为货币,就是一场骗局:昨天刚把钱划到你的帐户,今天我又在帐户(股价)上划了回来,使你的红利化为乌有;如果股价不能直接转化为货币,那就是说,股票的某些价值消失了,贬值了,股票通货膨胀了。而且每分红一次就贬一次,一直贬到一钱不值。一句话,你在股市永远拿不到分红。 除权的钱到哪里去了呢?如果有人划走了,应该叫他呕出来。这要问除权机构:你们把股民的钱拿到哪里去了?证监会又凭那条理由要设立“除权”这个环节呢?“ 除权”把股民所有的利益都除去了! 唯一的办法是废除“除权”这个环节,否则等大家都明白了,谁还来炒股呢?
中国A股除权除息会从投资者的持仓成本单价里面扣除每股分红金额,这是一个画蛇添足的行为,港股不会这样做。
我们看这张图,这是A股中的其中一只股票。2022年6月10日,买的时候的成本单价是40.12元,成交100股,总成本4012元。7月14日,分红152.2元,券商提前扣除大约10%的股息红利税14元,还剩138.2元,100股,每股分红就是1.382元。
分红之后查看自己的持仓变化情况,发现成本单价从40.12元变成了38.738元,每股分红1.382元就是变化的原因。持仓数量100不变,持仓成本总额从4012元变为了3873.8元。所以结论是:A股分红之后,会从投资者的持仓成本总额里面扣除分红金额。
再看图,这张图是港股中的,其中一只股票。买的时候的成本单价,是每股3.66港元,7月12日分红347.6港元,分红之后的成本单价,仍然是每股3.66港元。也就是说,港股没有从投资者的持仓成本总额里面扣除分红金额。
看完港股和A股在除权除息上的差异,我们看看中国证监会的解释。
大家可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到,2012年5月18日,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对投资者关注问题的答复。距离今天,已经10年过去了,但是关于除权除息的争议,仍然在持续。为什么?
在我看来,是因为中国证监会没有正面回复投资者的核心关切。当然,造成现状的原因,还在于,不管是提出异议的人,还是中国证监会,都没有意识到除权除息对投资者持仓成本单价的改变,更没有明确区分公司股价和投资者持仓成本单价的差异,企业市值和投资者持仓成本总额的差异。
因此造成了中国证监会,在回复时出现了避重就轻、模棱两可的答案。这样的答案显然无法弥补投资者本金的损失。投资者的利益所在,便是关于除权除息的争议一直持续的原因。(为了便于讨论,我会把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对投资者关注问题的答复,放在文末,供大家查阅。)
在讨论投资者的核心关切、持仓成本单价和总额之前,我们先看一下除权除息的定义。除权除息是指上市公司派发现金股息或红股股息时,将股票市价中所含的股东领取股息的权值扣除而进行的一种价格调整。
从这个定义来看,除权除息就不包含从投资者的持仓成本总额(本金)里面扣除分红金额的这种行为。也就是说,要么这个定义是错误的,或者不够完整;要么就是交易所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了画蛇添足的错误,增加了一个步骤,从投资者的持仓成本总额里面扣除分红金额。
在我看来,是后者。理由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95条没有要求分红之后从投资者的持仓成本总额里面扣除分红金额。理由二:港美股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没有在分红之后从投资者的持仓成本总额里面扣除分红金额。造成画蛇添足的原因,是对除权除息的理解有误。股东领取股息的权值是应该从股价中扣除,还是应该从持仓成本单价中扣除,甚至说两者都要扣除。
大家都知道除权除息的原因是,分红之后公司的内在价值减少了,公司市值作为公司内在价值的一种表现形式,就应当相应减少。由于利润一旦创造就自动属于股东,分红只是公司利润转交兑现给股东的一种方式,没有利润的突然增加,所以投资者派息前后总的权益不会改变。这个总的权益,是指投资者的持仓成本总额,还是持仓市值总额?我认为是投资者的持仓市值总额,因为持仓成本总额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持仓市值总额能够体现利润创造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贡献。
如果总的权益指的是持仓市值总额,那么派息前的持仓市值=派息后的持仓市值+派息的金额。持仓市值=股票市价*持仓数量,从股票市价中扣除股东领取的股息权值之后,投资者的持仓市值就已经减少了,已经达到了扣除派息金额的目的。不能再从投资者的持仓成本单价中扣除每股分红金额,或者说从持仓成本总额里面扣除分红金额。为什么?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说一下持仓成本单价的意义。持仓成本单价表示投资者对该公司的内在价值进行的金额押注,是股票投资输赢的判断标准或参考物。投资者一旦购买了股票,持仓成本单价就是固定不变的,不能被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修改为其他价格,否则就剥夺了投资者对公司内在价值评估的权利。
持仓成本总额下调又意味着什么?
持仓成本总额下调就表示投资者卖出股票换了现金。持仓成本总额下调为零时,表示投资者全部卖出,如果得到的现金和成本总额一样时,表示投资者以成本价卖出。同样,成本总额下调一部分,表示部分卖出了,下调的金额等于得到的现金时,表示以成本价卖出。分红之后,持仓成本价下调的金额和分红相同,就表示投资者以成本价卖给了公司。
多说一句,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以成本价进行的交易对账面上赚钱的投资者不利,对账面上亏钱的有利,对不亏不赚的不影响。
我先对这个表格做一个解释,A代表投资者,B代表公司。持仓成本总额=成本单价*持仓数量。A先在市场中以100元的价格购买了100份,市值10000元,此时盈亏为0。之后,B以现价100元向A买了2份,市值200元,此时B也是盈亏为0。A卖出之后,还剩98份,现价100元,所以市值9800元。因为现价和成本价相同,所以A的盈亏为0,也就是成本总额等于市值9800元,那A的成本单价就应该是100元。
但是现实中,我们看到自己账户在分红之后,成本单价下调了,但是持仓数量并没有发生变化,就以为自己没有卖出股票,这个是不对的。不要被持仓数量麻痹,因为成本总额上调就意味着您用现金换了股票,下调就意味着您用股票换了现金。这个没关系,应该关注的是持仓成本总额的变化。
这个表格中成本总额下降200元,得到的现金也是200元,所以是以A的成本价100元成交,等价成交。如果A下降的总额是200元,得到的现金是300元,说明A赚了100元,溢价成交,因为交易的数量是2份,所以每份溢价50元,100份,账面盈亏就是5000元;如果A下降的总额是200元,得到的现金是100元,说明A亏了100元,折价成交,因为交易的数量是2份,所以每份折价50元,100份,账面盈亏就是-5000元。
持仓成本总额=持仓市值-盈亏,持仓成本总额=成本单价*持仓数量,可以计算出交易之后的持仓成本单价。总之,溢价卖出可以摊低持仓成本单价,折价卖出可以摊高持仓成本单价;溢价买入可以摊高持仓成本单价,折价买入可以摊低持仓成本单价。
溢价和折价交易导致的成本总额变化过程,看下图,大家可以自己演算一下卖出100份,成本单价会出现怎样的变化。如果A得到的现金刚好是下降的总额的1.1倍左右,那可能是还没有扣除10%的股息红利税。扣除之后,如果等于下降的总额,就说明A是以成本价卖出的。(您可以看看自己的账户)
因此,从投资者的持仓成本总额里面扣除分红金额,这个画蛇添足的行为,本质上是把分红行为变成了交易行为。即上市公司用股息红利,按照投资者的持仓成本单价,购买投资者的股票。公司向投资者购买股票,叫作股票回购。但是,这个交易发生之后,流通股的数量并没有减少,所以公司并没有买到股票。公司花了钱,没有买到股票,只能说明公司的分红被蒸发了。
如果您还是不能理解分红行为是如何变成交易行为的,您可以对比一下,除权除息对投资者持仓成本总额造成的变化,和投资者自己卖出股票对持仓成本总额造成的变化,以及分红的现金和投资者卖出股票得到的现金。如果说分红的现金本质是投资者用自己股票换的现金,那么事实上,股息红利已经在除权除息的过程中蒸发了。
为什么说公司花了钱,没有买到股票呢?原因就是,分红之后错误地下调了成本单价,而不是持仓数量。
试想一下,如果成本单价保持不变,下调的是持仓数量。那么,公司就像投资者一样,手里也有了一个股票账户。如果股息率是2%,那么每一次分红,公司的股票账户,就会增加2%的股票数量,把这2%的股票注销之后,市场就会减少2%的股票数量。公司市值不变,股票发行数量减少2%,每份股票代表的价值,就会增加2%,从100元变为102元。增加的2元相当于是,公司给投资者的分红。
当然,真正的股票回购,应当是在股票价格,确实被低估的情况下,按照市场价格去回购股票,而不是强行的按照投资者的成本价去回购股票。这样的回购,才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正确方式。
反过来说,如果公司股价,没有被低估,就应当把利润的一部分,以现金的方式分配给股东,让股东自己去寻找,那个股价被低估的投资机会。并且现金分红之后,不应该,再从投资者的成本总额里面扣除,否则就又回到股票回购的老路上了。
也就是说,从投资者的持仓成本总额里面扣除分红金额,本质上是一种交易行为,即上市公司用分红购买了投资者的股票。由于错误的购买方式,导致公司花了钱,却没有买到股票,也就造成了事实上的利润被蒸发。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公司没有能把这部分利润用于再投资,扩大生产,增加公司估值,也没有把分红送给股东。从这个层面上讲,反倒是分红少的公司,蒸发的利润少一些。
在这种画蛇添足的除权除息制度下,上市公司分红金额越多,蒸发的利润就越多,整个市场就越无限接近于零和博弈。
现在,我们逐一对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回复,发起反驳。
首先,‘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对分红的定义是错误的。‘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答复是:“上市公司分红,本身是一种财富转移,而不是财富创造,因此投资者在获得红利的同时股价出现下调是完全正常的”。
我的反驳是:这个阐述只解释了从股价中扣除每股分红金额的合理性,没有解释从投资者的持仓成本单价中扣除每股分红金额的合理性!
其次,我们看一下‘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举的例子。为什么是错误的?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说:“例如,某上市公司股本1亿股,每股市价20元,每股盈利2元。若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股送1股的比例分红,则分红后企业的理论价值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但总股本增加到2亿股,也就是说送股后的2股相当于此前的1股所代表的企业价值,每股盈利变为1元,其市价应除权,相应调整为10元。如果公司每股发放1元的现金红利,那么实施现金红利后,每股实际价值减少1元,其市价应除息,相应调整为19元。”
我的反驳是,首先,公司总市值20亿,每股20元,总共1亿股。现在每1股送1股,股本变为2亿股,每股变10元,总市值还是20亿。这件事和分红无关,和公司的利润也没有关系。这就是一个拆股行为,1拆2,拆股可以发生在任何时间,并且不限制次数。就如同整钱换零钱,一张20元的换成2张10元的。
拆股是指将一股面额较高的股票交换成数股面额较低的股票的行为,它不属于股利。字面意思是按每1股送1股的比例分红,实际上是牺牲股价换取股票数量,整个过程都不涉及公司利润的参与,也就不叫分红,也就更不需要除权除息了。
题外话:我们假设公司的利润参与到送股的过程中来,会是怎样一个情况?
公司的利润参与到送股的过程中来,前提是先要进行股票回购,即把现金换成股票。如果按每1股送1股的比例分红,因为有1亿股,市价是20元,就要花掉20亿的利润来分红。这显然不太现实。一共盈利才2亿元,就分红20亿,分红率就是1000%。
那假设每1股送0.1股,每一股分红2元,每股盈利2元,分红率就是100%。这是可以的,相当于公司当年的利润全部用于分红。也就是说,分红来源于公司利润,只有公司利润参与的分红才是真正的分红。由于分红是指利润所有权的转移,所以才需要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价等于市价20元减去每股分红金额2元,即18元。
由于回购的股票来源于已发行的股票,所以不会增加股票的数量,但是会花掉公司的利润。拆股则相反,会增加股票的数量,但是不会涉及公司利润。
由于股票的数量本身就是影响股价的因素之一,所以回购的股票是用于注销,还是用于分配给剩下的股东,其实没有差异。
回购的股票注销之后,股票数量减少10%,每股股票代表的价值就增加10%;回购的股票分配给剩下的股东,由于回购的数量是10%,所以还剩下90%的股票,回购的这10%送给剩下的90%,让原本只拥有90%股份的投资者,变成拥有100%股份,同样是价值增加了10%。
既然回购的股票,用于注销和用于分配没有差异,那么股票回购后注销和送红股就没有差异。
在这个红股分红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送红股的缺点。一是,增加公司的开支,因为红股分红前的股票回购,会产生交易费。二是,投资的目的是获取现金回报,股票只是参与投资的手段。与现金分红相比,红股分红之后,会增加股东变现的成本和压力,这对股东是不利的。
这些缺点造成,现实中大多以现金股息分红为主,基本没有以红股股息分红的现象发生。
接着说‘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举的例子。如果公司每股发放1元的现金红利,1亿股,分红金额就是1亿元。如果这1亿元的所有权转移给股东,除权除息价可以下调至19元,企业市值可以下调至19亿元,但是不能下调股东的持仓成本总额。这个前面说过,就不再赘述。
最后,‘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说:“此外,从境外证券市场情况看,纽约证券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等均对上市公司分红后的股价(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作除权除息处理,其处理方式与沪深交易所相同,即除息价=前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价=前收盘价÷(1+每股送股率)。”
我的反驳是,这个回复既有对的地方,也有不对的地方。对的地方是因为这个回复只解释了,对公司股价作除权除息处理的合理性。不对的地方是因为,这个回复没有解释三大交易所是否对投资者的持仓成本总额作除权除息处理。
但是,事实上是,三大交易所只对公司股价作除权除息处理,没有对投资者的持仓成本总额作除权除息处理,而中国A股是二者都作除权除息处理了。所以三大交易所没有对投资者造成伤害,但是中国A股对投资者造成了伤害。
此外,由于红股分红本质是拆股,真正的红股分红前应当先进行股票回购,所以送股除权价的计算公式也是错误的,送股除权价的计算公式本质是拆股除权价的计算公式。红股分红除权价的计算公式应该和现金分红除息价的计算公式相同。
认真分析之后你会发现,‘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根本就没有意识到除权除息对投资者持仓成本总额的改变。从证监会的回复中,还引出另外一个问题:中国A股的红股分红,本质是拆股。所以,我们有两个诉求,第一是废止从持仓成本单价中扣除每股分红金额的行为,第二是废止红股分红的行为,只允许现金分红。
争议不停,伤害不止,每一个人都是参与者,每一个人也都是受害者。以上种种原因,造成自2012年5月18日以来,已经过去10年了,我们需要证监会,重新给出一个回复!
以下是,2012年5月18日,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对投资者关注问题的答复(原文)。
七、关于上市公司分红除权除息问题
8、现金分红和送股分红,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分红形式。送股分红,是因为公司股票总量增加了,权益又不能相应增加,当然需要除权处理,进而引起单价变化。而现金分红,公司股票总量未变,每股权益数未变。只需按分红标准分配(包括代扣税)就行了,根本不存在冲减单价、进而冲减市值的问题。建议废除现金分红除息的规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来源:投资者来信)
答:上市公司分红本身是一种财富转移,而不是财富创造,因此投资者在获得红利的同时股价出现下调是完全正常的。上市公司分红一般有送股分红和现金分红两种。当上市公司送股分红时需要对股价进行除权,现金分红时需要对股价进行除息。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东。沪深证券交易所在除权除息日开市前,以该股前日收盘价为基准计算出该股的除权除息价,作为该股当日开盘的参考价。
实行除权除息制度,是基于市场公平原则。除权除息日前后股票内含有的股东权益是不同的,从除权除息日起,新持有分红公司股票的股东不享有上次的分红权利。上市公司分红后,其每股股票所代表的理论价值有所减少,这一变化应当体现在股票价格变动中。目前沪深证券交易所有关除权除息制度统筹考虑了除权除息后买入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利益,这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而不是侵犯。
例如,某上市公司股本1亿股,每股市价20元,每股盈利2元。若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股送1股的比例分红,则分红后企业的理论价值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但总股本增加到2亿股,也就是说送股后的2股相当于此前的1股所代表的企业价值,每股盈利变为1元,其市价应除权,相应调整为10元。如果公司每股发放1元的现金红利,那么实施现金红利后,每股实际价值减少1元,其市价应除息,相应调整为19元。
同时,除权除息所形成的价格只是作为除权除息日当天该股开盘的参考价,如果投资者看好该股,委托价高于除权除息价,经集合竞价产生的实际开盘价就会高于除权除息价,反之亦然。除权除息日市场的实际交易股票价格则由股票内在价值和买卖双方的供求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因此就会出现“填权”、“填息”和“贴权”、“贴息”的情况。可见,除权除息价并不一定就是投资者当日实际买卖该股的价格,因此不会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此外,从境外证券市场情况看,纽约证券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等均对上市公司分红后的股价作除权除息处理,其处理方式与沪深交易所相同,即除息价=前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价=前收盘价÷(1+每股送股率)。
买了股票之后,就成为了股东。股票之所以有价值,就是因为持有股票的人,可以享有公司的利润分配权。自从利润被公司创造的那一刻起,利润就自动归属于股东。利润是分红的来源,分红属于利润的一部分。公司财报不是利润的创造,只是利润的确认。分红方案也不是分红的创造,只是分红的确认。
股票分红,是投资者(股东)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利润,从公司交接兑现到自己口袋的其中一种途径。
由于股票分红包含港美股分红和A股分红,并且这二者的差异巨大,所以需要分开说。当然,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除权除息的不同。
在这里,我先说一下除权除息的定义和判断标准。除权除息是指上市公司派发现金股息或红股股息时,将股票市价中所含的股东领取股息的权值扣除而进行的一种价格调整;与此同时,将投资者的持仓成本总额中所含的股东领取股息的权值扣除而进行的一种成本调整。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除权除息包括对公司的除权除息和对股东的除权除息。即从公司市值中扣除分红金额,和从股东的持仓成本总额里面扣除分红金额。按照这个定义,可以得出下面的结论:港股对公司除权除息,不对股东除权除息;美股既不对公司除权除息,也不对股东除权除息;A股既对公司除权除息,也对股东除权除息。
对公司的除权除息,可以通过查看K线图,选择前复权和不复权,进行对比,查看股价差异得出结论。对股东的除权除息,主要是查看分红前后,持仓成本单价的变化情况。您也可以查阅《从港美股和A股的差异,看除权除息的合理性!》,里面有我的股票账户的截图,截图显示的是,分红前后持仓成本单价的变化情况。这里讲的是分红的意义,就不再赘述。
在我们讨论真假分红之前,我们先讨论一下对公司进行除权除息的意义。对公司除权除息,即从公司市值中扣除分红金额。对公司进行除权除息,本质是担心投资者无法评估公司的内在价值,代替市场对公司的内在价值做减法。
美股之所以不对公司进行除权除息,是因为美股的分红方案是和财报一起公布的。也就是说,财报公布之后的公司市值,既考虑了利润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增值作用,又考虑了分红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减值作用。港股的分红方案和财报也是一起公布的。港股对公司除权除息的底层逻辑是,财报公布之后的那一瞬间,公司市值只考虑了利润的增值作用,没有考虑分红对公司市值的减值作用,所以需要人为强制从公司市值中扣除分红金额。A股对公司的除权除息和港股的想法是一样的。
虽然美股在对公司的除权除息规则上与港股和A股不一样,但是实际影响不大,只要知道规则背后的逻辑,就可以趋利避害。对股东来说,真正有影响的是对股东的除权除息。
港美股:和分红的定义一样,即真分红。公司的内在价值来源于公司创造的利润。分红属于利润的一部分,利润是分红的来源。
当不分红时,利润留在公司本身就增加了公司的内在价值。如果价格最终回归价值,那么投资者就可以通过卖一个好的价格,把留在公司本就属于自己的利润,交接兑现到自己的口袋里。这就是投资者把利润,交接兑现到自己口袋里的第二种方式。总共就两种交接兑现方式,也叫做退出机制。
当分红时,就是第一种交接兑现方式。
A股:和分红的定义不一样,即假分红。如果您要讨论分红的定义的话,我认为判断标准,是股息红利的所有权是否发生了改变。(在这里,我多说一句,如果股息红利没有参与到红股分红的过程中来时,红股分红本质是拆股。送股除权价的计算公式本质是拆股除权价的计算公式。没有利润参与的分红,不叫分红。利润参与股票分红过程的前提是,先用现金进行股票回购。股票分红的除权价计算公式应该和现金分红的除息价计算公式一样。)如果股息红利的所有权确实发生了改变,但是代价是牺牲投资者的持仓成本总额的话,那就是交易,即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交易。
以上这段话,本质上,是在讨论除权除息的本质。鉴于主题不同,篇幅有限,具体的讨论过程.
为了激起您的好奇心,我提醒一点,就是,是否有人思考过除权除息的原理?我的意思是,从投资者的持仓成本总额里面,扣除分红金额的过程和参考标准。不对,更准确的说法是,您是否思考过,分红之后扣除成本总额,和您卖出股票后扣除成本总额,这二者之间的差异和相同点。
对,您猜对了!除权除息的本质就是,上市公司用分红,按照投资者的持仓成本价,购买投资者的股票。到这里,我就不再说了,细思极恐。
股票分红,对A股的不同投资者有不同的意义。
对账面盈利的投资者而言:不利。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是以成本价进行的交易。所以即使您账面盈利,不影响这次交易。换句话说,您本可以以现价卖出,赚取更多的钱。
对账面亏损的投资者而言:有利。您账面是亏损的,但是遇到分红,给您一次以成本价卖出的机会。但是别忘了,您把现金换成股票,本来就是为了赚钱而来,现在把本金,原价退还给您,我想您也应该是欲哭无泪。
从整个回答来看,虽然博主问的是,股票分红有什么意义?但是整个回答,其实涉及到了,投资者获取投资回报的方式和除权除息对投资者获取投资回报的影响。杀k弟,冲鸭!

为什么不买上机。上机一倍应该比茅台容易点,从病房中走出来大概就可以实现

2023-10-25 15:12

明白分红,至少10年以上的功力。韭菜是不会明白的

大树为什么不换五粮液,都是白酒,涨得也比茅台多

2023-10-25 14:05

@大树军座 大树重仓只做高确定性大概率的事情,这样理解对吗?打野玩游戏相对随意一些。

茅台一倍估计很曲折。[大笑]先从时代c位下来,3-5年后才可能因为走出国门而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