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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玛特(09992)$
下图funko公司官网,这家美国公司看上去和泡泡玛特有点像,其实有几点重要的区别:
①funko的IP大多为授权引进,ip数量有上千个,几乎没有自有IP,而泡泡玛特的自有IP和独家IP收入占比分别达到了65%和13%。
②funko线下是通过区域零售商进行销售,而泡泡玛特线下大部分是通过自建门店、机器人商店进行销售,只有极少量的是通过分销商销售。
③泡泡玛特主打盲盒形式,funko主要是明盒销售。
④funko主要是把形象设计成大方头来提高识别度,设计难度低,而泡泡玛特是在风格、造型、外貌、动作等多方面去设计,设计难度高。
根据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总结,要和泡泡玛特对标必须满足四个特征:
①自有IP带来的收入占比足够大,且数量不能过少。
②下游掌握渠道,上游对接设计师。
③盲盒为主要销售形式。
④目标客户以成年人为主,而不是儿童。
所以泡泡玛特可能是个新物种,至少现在我还没找到可以和它对标的海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