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太和水(SH605081)$ 百度搜索“律凯证券”即可登记索赔

招股书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收警示函被立案,太和水索赔开启
上海律凯律师事务所刘律师提示:凡在2023.07.12日收盘时仍持有的股民,可及时加入索赔2023.07.12日,13日太和水连续两日分别收到上海监管局警示函以及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13日在接连利空消息下暴跌近10%。该企业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承做抚州市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以下 简称“抚州项目”),于 2017、2018 年陆续确认抚州项目全部收入。经查,抚州 项目部分水域未完成最终治理,公司存在虚增 2018 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 的情形,导致公司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
“招股说明书”是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初,为公开发行股票就募集事宜发布的书面公告。由股份公司的发行人或筹备委员会起草后,报请证券管理机构进行审批。
现阶段公司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如最后查明太和水招股说明书存在信息披露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虚增营收及利润的情况。那么当年签字的事务所和审核机构,是否已尽勤勉义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将有待商榷。
我们来回顾一下太和水这家企业。企业主营业务是采用生物-生态方式对富营养化水体进行水环境生态修复与构建,主要服务包括有水环境生态建设和水环境生态维护。太和水于2021年2月9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价格为43.30 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廖志旭、郭鑫。
今年06月26日,太和水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文辉先生持有公司25,553,567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56%(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553,5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56%);本次被冻结的公司股份数量为4,721,218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8.4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7%;累计被冻结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4,721,218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8.4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7%。
华翀基金要求何文辉先生按照《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 2018年度业绩补偿安排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给付义务。表明公司并未达到当年华翀基金的投资业绩要求,遂诉讼何文辉履行相关业绩补偿协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 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第一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揭露日的规定及司法实践上来看,假如信披违规事项揭露早于立案调查日一般按实际揭露日,如果尚未揭露则立案调查日作为揭露日。目前因受到立案调查原因,公司股价大跌,等待后续处罚下达,公司的历史操作才将大白天下。
免责声明:作者本人不进行股票推荐和买卖建议,仅根据公开数据进行写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造谣情节。

打赏

作者:上海律凯律师事务所
链接:网页链接
来源:雪球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风险提示:本文所提到的观点仅代表个人的意见,所涉及标的不作推荐,据此买卖,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