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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SH601519)$ 聊聊大智慧1
$大智慧(SH601519)$ #聊聊大智慧第1期#一直关注,也一直沉默,今天开帖聊聊大智慧,因为要么公司太不要脸,要么就是XX。今天先说说退市风险。
公司5月10日撤销了退市风险提示,5月12、18日公司又连续发布风险提示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尚不能排除公司股票退市风险。”
先说说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属于规范性文件,其中第五条提出“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暂停上市、终止上市。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 该条明确了重大违法(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将被暂停、终止上市,并将实施规则的制定权授予了上交所。
上交所于今年3月紧急出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第四条明确了终止上市的六种重大违法情形,第一、二种情形分别属于IPO和重组重大违法,第三种属于因虚假报告导致连续亏损3年,第四种属于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作出有罪生效判决(请注意是刑法,也就是公司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第五条60个月内被3次行政处罚,第六条是兜底条款。细度下来,大智慧公司和前五种情形都不符,兜底条款一般也不敢随便用。那么公司凭什么说尚不能排除退市风险呢?
最后再说说今年4月最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其中第14.1.1条第(十)项规定“因出现第13.2.1条第(九)项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交易满30个交易日”将被暂停上市。那么第13.2.1条第(九)项是如何规定的呢?第13.2.1条第(九)项规定“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简而言之也就是重大违法行为将被暂停上市,但何为重大违法行为,只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出来了,一种是移送公安机关了。大智慧属不属于这两种情况,各位看官自行判断。
讲了这么多,大家是不是觉得这个退市的风险提示很蹊跷,我分析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司故意为之,原因就不说了;第二种原因可能和大智慧行政诉讼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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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1 22:01

只要不退市,对标东财,同花顺市值。从市场占有率和市场侧重点来讲,三家公司各有所长东财有券商,同花顺的移动客户端,大智慧的电脑客户粘性和咨询布局,港股市场。从盈利前景看略输一点。这个是张长虹的年纪和大局观的问题。从发展方向看如果能利用好手中的粘性客户【传说中的硬流量】和黄伟能搞下联合,大金融方向,当然这不是经营问题而是郑智问题咯。

赔了就不用退了,不赔,就呵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