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黑石在中国创办,会是打非的对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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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黑石在中国创办

文/肖思乐  来源:金融读书会


苏世民和彼得森联手创办黑石,用了三十多年的时间,成为华尔街新的王者。《苏世民:我的经验和教训》以可复制的成功学为广告词充斥朋友圈。反讽的是,如果真有人敢照搬黑石的经验到国内,只怕立时成为伪私募,沦为监管部门的打击对象。

 

1.开业时公开宣传

 

1985年10月29日,黑石在纽约时报登出整版广告“我们高兴地宣布私募投资银行公司黑石集团正式成立”。根据中国的《证券法》,未经批准不得使用证券公司或类似字样。而且《证券法》中就没有公募投资银行和私募投资银行的区别,都得老老实实到证监会排队申请证券公司牌照。这个牌照已经多年没有新批。

 

《基金法》虽然区分了私募和公募基金管理人,但是明文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人未经登记,不得使用基金管理等字样。而且《基金法》和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公开宣传有种种限制性规定。在没有完成登记的情况下,这样的广告即登出去,上门恐怕也不是客户,而是工商和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

 

2.创办条件不满足登记求

 

黑石要想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交法律意见书,证明自己具备展业能力。但是从黑石创办的条件看,这个公司通过登记的可能性接近于零。

 

首先是营运资金。黑石创办的时候苏世民和彼得森总共出了40万美金,人民币不到500万,达不到登记的资本金门槛要求。

 

其次是人员配备。黑石开门的时候,总共三个人,除了彼得森和苏世民,外加一个秘书。苏世民在回忆录中用略带酸味的笔法写到,这个秘书是配给彼得森的,他则需要亲自打电话,亲自收快递。此时的黑石,一个合规风控人员都没有,更没有什么合规风控制度,人员配备不足,制度缺失。

 

第三就是办公场所。黑石开门当天,屋里连家具都没有,苏世民与第一位来访者席地而坐。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公司要上传办公场所照片。看到一个连办公家具都没有的空屋子,黑石的登记结果可想而知。

 

3. 半年内未能备案基金

 

假使黑石通过了登记,半年内没有募集完成基金,也将面临注销的命运。创业维艰,黑石成立之初,彼得森和苏世民给以前的老朋友写了400多封信,但应者寥寥。苏世民懊恼的写到,创业六个月的时候,他们1个美元也没有募集到。

 

苏世民和彼得森在接下来的一两年时间里依靠并购业务和咨询业务维持黑石的运转,包括为日本的SONY公司和普利司通公司提供对美国公司的收购咨询和财务顾问服务。普利司通一单就赚到了1500万美元。

 

依靠在日本客户群体中形成的品牌,黑石最终从日兴证券募集到了2亿美元。等到黑石第一只私募基金成立时,已经是两年后的1987年10月。首只基金募集成果不俗,33个机构投资者,8.5亿美元。功夫不负有心人,黑石用两年时间才实现了完美开局。


如果是在中国,黑石在登记后6个月内未能完成第一只基金的备案,将被注销。而且,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居然兼营从事投资咨询业务,很有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调查,并要求将有关营业内容从工商执照上删除。

 

4. 集团化经营

 

第一只基金成立后,黑石的业务风生水起。彼得森和苏世民希望扩大业务条线,多元化黑石的经营。1990年,黑石设立了对冲基金业务。1991年,黑石进军房地产基金。现在已经是最大的房地产所有者。随后,黑石又收购了杠杆信贷公司GSO。

 

开创黑石房地产基金的负责人一开始只同意每年为黑石工作40天,直到一年过去,才全职加入黑石。至今,房地产基金、对冲基金、信贷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都已经发展到千亿美元的规模,成为黑石5000亿美元管理规模的重要支柱。

 

黑石天马行空的神操作,在美国是传奇,在中国就触犯了伪私募的大忌。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分别登记。黑石不能利用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身份管理其他类型的私募基金。对冲基金管理人可以登记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房地产基金和杠杆基金则缺乏对应的登记类型,相关业务无从开展。而且房地产基金的主要负责人兼职工作,社保估计也没转过来,根本不可能通过登记。

 

5. 加杠杆投资

 

黑石的基金成立后,遇到的第一个项目就是购买UCX公司旗下的运输公司,报价6.5亿美元。苏世民在书中回忆了当时的选择,要么把基金的钱全都投在这个项目上,要么出一部分本金再找银行借款解决另外一部分。最终黑石选择了后者。

 

后者其实正是英文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名称的由来,也就是以私募方式形成的股本。之所以叫股本,就是要当做股本使用,可以凭此对外负债。黑石仅投入了1340万美元的股本占运输公司51%的股权,银行借款的杠杆超过10倍。1999年,黑石退出时收益达到26倍,年化投资回报130%。

 

苏世民可能不知道,这两种方式在中国都是禁止的。如果把基金的钱都投上去,就是单一项目投资,不给备案。如果仅投资一部分本金,并对外寻求银行贷款,同样不符合资管新规和基金备案的规定,此路不通。

 

在苏世民的书中,除了上市时涉及了美国证监会的内容,美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在黑石成长为全球最大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历程中基本没有出现。反观国内,任何一个私募管理人从创业的那一刻起,监管就如影随形,黑石的很多做法在国内都是禁区。

 

中国私募乱象的成因,到底是伪私募,还是伪监管,不妨从两国监管的差异中寻找答案。

全部讨论

2020-07-01 19:00

这公司名字政治不正确啊

2020-07-02 09:50

2020-07-01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