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而难纠错 的讨论

发布于: 修改于:雪球回复:0喜欢:0
换你去这样做账,估计老板会哭死!东西发了,钱没收,你i不记权利(催收回款的权利)反而给记成义务(“负债”是未来需要偿付的义务)了,这是对老板的双重出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