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想天开一下,美国这么不要脸玩这一套,我们可不可以出台一个“不友好医药公司专利无效法案”,以一些生编硬凑的理由宣布名单内或名单外符合条件(例如接受了联邦政府补贴或税收优惠)的美国生物医药企业的专利在中国无效,任何药企都可以在中国仿制,名单外医药企业的专利还是遵循现有规则。毕竟有印度打样,医药关乎人道主义,也不像芯片那样不容易逆向。
Lonza股价好像都快涨回去了
转型做创新药也不是不行。向死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