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化集团有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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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葛化中极氢能源有限公司是由武汉地质资源工业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一家国有企业,公司于2018年4月成立,位于湖北省云梦县隔蒲潭镇盐化工业园,通过回收利用氯碱尾气进行提纯,生产纯度为99.999%的高纯氢气。产品主要销往武汉“1+8”城市圈,服务于湖北省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战略, 为加氢站等基础设施提供的能源供应,满足氢燃料电池汽车新兴创新产业发展的用能需求。

氢被认为是21世纪理想的清洁能源。近年来,云梦县顺应能源变革发展趋势,立足自身基础优势,积极引进下游企业,延长加粗氢能产业链条,奋力抢占发展新赛道。

葛化华祥公司

是云梦县盐化工产业园龙头企业

每年会产生2800万标方副产品氢

以前这些氢都是直接排放了

现在这些副产品氢

通过黄色的管道传输到了

对面的葛化中极氢能源公司

实现了高效利用

云梦县盐化工产业园是省级工业园,园内盐化企业聚集,产业协同性高,为打造氢气产业链提供了优越条件。在葛化华祥落户的同时,云梦县瞄准国家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引进了葛化中极氢能源公司,建成了目前省内规模最大的高纯氢压缩制氢生产线,承担了省内大多数加氢站的供氢任务。

湖北葛化中极氢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飞

葛化华祥的氯碱尾气主要成分是氢气,这个氢气还达不到燃料电池汽车用的标准,我们主要的工艺就是提纯和充装。

围绕氢能“制储运加用”全链条,云梦县还引进了菱永电子、安耐吉、同源新材料等耗氢项目。未来,葛化华祥、中极氢能源也都计划扩大产能,助力云梦氢能产业加速发展。

湖北葛化华祥化学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 许核辉

下一步,我们将10万吨离子膜烧碱,扩能到30万吨,保证整个园区所有的下游企业原材料的供应。

湖北葛化中极氢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飞

我们二期准备再承接葛化华祥20万吨离子膜烧碱的尾氢,三期还有2000标方的甲醇制氢和10000标方的天燃气制氢项目也正在规划设计,项目总投资达到3.5个亿,年销售额达到3个亿左右。

今年一季度,光谷企业——葛化集团旗下湖北葛化中极氢能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高纯氢近200万立方米,高纯氢管束车的运输量占省内专用车运输量的50%以上。省内加氢站高纯氢全部由葛化中极氢能提供。

据了解,高纯氢纯度为99.999%,主要服务于光纤、半导体、玻璃、光电子及氢能源汽车等高端工业市场。自去年3月投产以来,湖北葛化中极氢能源公司狠抓安全生产和市场开拓,从刚投产时的每月9.6万立方米稳步提升,于今年3月创造66.76万立方米的产销量新纪录,主要生产指标均为优秀标准。

湖北葛化中极氢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新鑫介绍,“我们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改善生产工艺流程,成功申报专利18项,建立了数字氢能产业化应用平台,同时与中国地质大学共建氢能制取和储运技术联合创新中心,进一步奠定了我们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近期,国家发改委发布《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武汉市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为蓬勃发展的氢能产业提供了政策指引。

目前,武汉正联合周边城市积极申报国家氢能汽车示范城市群,“十四五”期间将规划建设加氢站35座,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3000台以上。

鉴于市场趋势持续向好,湖北葛化中极氢能源有限公司控股方决定继续追加产能。

武汉葛化中极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沙表示:“我们目前一期的生产能力是每小时3000立方,在未来3至5年,我们将分三期达到产能每小时1万立方米。在国家双碳战略指引下,为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作出更大贡献。”

3月31日,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快推进能源结构清洁转型,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到2025年,武汉市的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量达到3000辆,建成加氢站35座以上,旨在打造创新研发、装备制造、示范应用协同发展的中国氢能枢纽城市。

《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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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快推进全市能源结构清洁转型,现就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紧跟全球氢能产业发展前沿,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打造创新研发、装备制造、示范应用协同发展的中国氢能枢纽城市。

(一)氢能关键技术自主可控。燃料电池系统、电堆、膜电极和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系统集成控制等关键技术国内领先,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等基础材料技术取得突破,氢气制取、存储、运输、利用等方面形成特色技术。到2025年,电堆最大额定功率达到150kW,寿命超过20000小时,膜电极铂载量低于0.2g/kW。

(二)氢能产业集群初具规模。培育一批氢能重点企业,建设一批氢能与燃料电池研发、检测、认证机构,打造氢能产业集群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到2025年,全产业链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规上企业达到100家,累计产业投资总额达到200亿元。

(三)氢能示范应用广泛开展。探索工业领域氢能替换示范应用,开展港口、园区重载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点,促进公交、物流、环卫、渣土运输、绿化养护等领域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应用。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量达到3000辆,建成加氢站35座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氢能产业培育工程

1.建设氢能产业园区。支持主导产业区创建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园区,引导氢能相关企业在园区聚集,集中安排项目用地、报建审批、规范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委、市城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培育氢能龙头企业。对于本市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每年按照核心零部件销售收入2%—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超额累进制阶梯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3.扩大氢能产业投资。对实际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新引进氢能产业项目,各区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给予产业用地、专项激励政策。对通过增资开展氢能项目的存量企业,按照其增量部分参照新引进项目办法执行。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氢能产业投资技改项目,按照其建设有效期内实际完成生产性设备投资总额的8%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市招商办,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4.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支持社会资本组建燃料电池汽车融资租赁平台,通过融资租赁、大批量采购等方式降低燃料电池汽车购买成本,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加强燃料电池汽车检测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氢能科技领航工程

5.开展氢能核心技术攻关。对牵头承担氢能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按照国家拨付资金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在燃料电池整车及核心零部件领域设立揭榜挂帅项目,支持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扩大氢能汽车研发制造。对本市整车企业研发并批量化生产的车型给予奖励。燃料电池乘用车、中轻型客货车、大重型客货车车型累计销量达标后分别给予6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励。专用车参照相应货车标准的50%执行。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乘用车车型不超过3个,累计奖励其他车型不超过10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氢能设施建设工程

7.完善氢气制储运体系。落实国家、省关于氢能项目的电价优惠政策,鼓励绿色高效的制氢技术应用,积极高效利用工业副产氢,探索在非化工园区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域开展能源型氢气制取项目。加快发展加氢机、控制阀组、压缩机、储氢罐等氢气储运配套产业。对氢气运输车辆通行给予便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

8.完善加氢站空间布局。制定加氢站建设审批管理文件,规范加氢站立项、用地、报建、施工、验收及运营管理。鼓励油氢合建站建设,新建加油站按照50%的比例预留加氢设备安装空间,按照10%的比例建成合建站,探索在城市建成区建设加氢站。(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

9.支持加氢站投资运营。对新建(含已建)和改建的加氢站,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站内制氢设备投资额外给予设备购置成本50%、不超过200万元资金补贴。对氢气售价不超过35元/kg的加氢站,按照15元/kg—3元/kg逐年递减的标准,给予每年不超过150万元的运营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城管执法委,各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氢能应用示范工程

10.探索氢能应用示范。支持氢能在能源领域的应用,鼓励主导产业区开展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系统、掺氢及供氢管网建设等示范项目并支持氢能在动力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11.促进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应用。以公交车、物流车、环卫作业车、渣土车、绿化养护车、通勤车等为重点,在市内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在省内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推广装备汉产核心零部件车辆2000辆。(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园林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12.优化燃料电池车船政策支持。对在本市上牌的符合国家相关奖励要求的燃料电池汽车,参考国家积分核算办法核算本市生产的整车与核心零部件积分,给予车辆购买企业20万元/分的财政奖励。开展燃料电池船舶和叉车应用示范,奖励办法参考整车核算办法执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13.优化燃料电池汽车使用环境。除限行桥梁、隧道以外,燃料电池货车在市内行驶不受现行货车限行路段、限行时段的限制。(责任单位:市公安交管局)

(五)实施氢能生态培育工程

14.加强规划统筹。编制氢能产业规划和加氢站布局规划。建立健全氢能产业发展标准规范体系,鼓励在汉企业和机构参与制定氢气瓶检验标准等涉氢应用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主导制(修)定氢能产业相关标准的企业和机构,所在区可给予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15.加强人才保障。对氢能领域符合条件的“高精尖缺”人才,支持纳入“武汉英才”“车谷英才”“3551”等人才计划,市科技计划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支持。支持氢能主导产业区在人才支持政策上向氢能产业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16.加强金融支持。建立金融机构与氢能产业项目融资对接机制。发展氢能创业投资,引导社会资本通过产业基金形式参与全市氢能产业化发展和示范推广应用。加强氢能企业上市服务,打造“金种子”“银种子”上市后备企业,助力登陆资本市场。(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氢能产业发展的统筹领导。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承担业务主管及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重点项目集中会办和容缺审批制度,做好氢能产业项目备案、土地供给、报建审批、资金支持等服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新媒体和户外宣传阵地作用,以场景应用和加氢站建设为着力点,宣传使用氢能对降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和安全性,消除社会大众对氢能安全的疑虑,提高全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

(三)加强安全监管。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综合施策,加强氢气制取、存储、运输和加氢站监管,强化燃料电池汽车等用氢装备运行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氢能产业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质量安全责任,全面提升产业全流程安全技术水平。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意见所涉财政资金由市、区级财政各承担50%,相关资金申报办法另行制定。各区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区实际,按照不超过市级财政实际支持金额的标准另行给予区级财政配套支持。本意见施行前公布的文件与本意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意见的规定为准。

王忠林:湖北要抢占氢能产业发展制高点

2月7日下午,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实施科技创新券等工作,强调湖北要抢占氢能产业发展制高点。

王忠林强调,要积极顺应能源变革发展趋势,立足湖北基础优势,提早谋划布局,抢占氢能产业发展制高点。要聚焦氢能交通、绿氢化工、氢燃料电池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强化顶层设计、技术攻关、应用推广、产业扶持和项目对接,加快形成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格局。要坚持规划引领,确定前瞻性发展目标,细化任务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快培育千亿级氢能产业集群。

近年来,随着世界能源向绿色、低碳、可持续转型,全球迎来氢能发展热潮。去年,国家第一、二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先后获五部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批准,氢能产业再次鸣响“发令枪”。在此背景下,湖北省作为长江经济带的轴心、工业与能源大省,高度重视氢能及相关产业发展,陆续出台了多项措施,支持氢能产业发展。

2021年11月,湖北省发改委下发《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推进氢能产业发展,面向氢能全产业链引进或联合研发制氢、储氢、加氢站、氢能检测和探测等先进技术与设备;全省各地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021年9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武汉市氢能产业突破发展行动方案》,以青山区、武汉经开区为重点建设氢能产业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青山区布局氢能源产业集群、武汉经开区布局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力争通过3年时间打造国内氢能产业创新研发、生产制造、示范应用引领区,为把武汉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氢能产业基地打下坚实基础。

襄阳、十堰、宜昌、黄冈等省内城市在十四五规划中布局氢能产业,并陆续出台相应政策,引导与促进氢能产业发展。

如今,随着省政府提出湖北全省一盘棋谋划布局氢能产业、抢占产业发展制造点、培育千亿级氢能产业集群,湖北这颗长江经济带上的明星、工业与能源大省即将迎来氢能产业的新一波腾飞。湖北省人大代表、众宇总经理李骁博士表示,“湖北省发展氢能产业,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智力资源与产业基础。众宇作为在湖北省本土成立、成长起来的企业,目前已成长为行业燃料电池专家,全面掌握了氢燃料电池核心技术,在电堆设计与开发、核心零部件研发与国产化、控制策略开发等方面保持领先优势,建成了先进的电堆及系统批量化产线,并在公交车、环卫车、船舶、分布式/便携式发电领域进行推广应用。接下来,众宇将在省市区各级政府的引导与支持下,瞄准燃料电池“卡脖子”技术攻关,推进燃料电池产业自主化、市场化、规模化,助力湖北省千亿级氢能产业集群打造、国家国家能源转型及双碳目标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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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简称东湖高新 区,又称中国光谷、简称光谷,于1988年创建成立,是中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并获批国家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央企集中建设人才基地、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等。集聚了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42所高等院校、56个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院所、30多万专业技术人员和80多万在校大学生,是中国三大智力密集区之一。

万润科技 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湖北省国资委),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没有直接关联关系;

东湖高新 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湖北省建投集团、湖北省国资委),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没有直接关联关系;

祥龙电业 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葛化集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长江唇储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湖北科投集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武汉光谷数字产业集团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湖北科投集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武汉光谷超级算力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湖北科投集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资金是最敏感的检测试剂。长江存储与祥龙电业 没有半毛钱关系。为什么非得盯着存储这一家呢?东湖何处无芳草?随便拎两个出来,谁敢说她们不是二八佳人?

$祥龙电业(SH600769)$ $东湖高新(SH600133)$ $万润科技(SZ002654)$

全部讨论

03-02 20:35

长江存储的子公司武汉新芯这次股东变更,你有什么看法,我觉得以后长江存储为存储芯片设计企业,武汉新芯为芯片制造企业,宏茂微为封装测试企业,这样长江存储就分成三个科技企业了,因为长江存储被制裁的关系,后面两个会剥离出长江存储,股权关系就彻底分开了,这样武汉新芯购买设备,材料,才不会受影响,祥龙有非常大的希望接受其中一个,如果是其中一个,与氢能相比,估值哪个更大呢

03-02 20:23

依你这么长时间的关注祥龙,注入哪个资产的可能性更高